功能主治:用于治疗原发性高血压。该固定剂量复方用于治疗单用厄贝沙坦或氢氯噻嗪不能有效控制血压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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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片含厄贝沙坦75mg,氢氯噻嗪6.25mg。 |
盐酸阿罗洛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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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Dainippon Sumitomo Pharma C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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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8709 |
国药准字J20110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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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原发性高血压。该固定剂量复方用于治疗单用厄贝沙坦或氢氯噻嗪不能有效控制血压的患者。 |
原发性高血压(轻-中度),心绞痛,心动过速性心律失常,原发性震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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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本品一日1次,一次2片,可空腹或进餐时使用。用于单用厄贝沙坦或氢氯噻嗪治疗不能有效控制血压的患者。(详见说明书) |
原发性高血压轻-中度),心绞痛心动过速性心律失常每次10-15 mg,每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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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详见说明书。 |
心力衰竭,房室传导阻滞,心动过缓,胸痛,胸部不适感,眩晕,低血压,偶见心房颤动,末梢血循环障碍,心悸,气喘。乏力,头痛,嗜睡,偶见忧郁,失眠腹部不适感,腹泻,腹痛,恶心,呕吐,偶见食欲不振,消化不良,腹胀,便秘肝功能损害。支气管痉挛,气喘,咳嗽。眼泪减少,眼睛疲劳,偶见雾视。皮疹,荨麻疹瘙痒,灼热感。水肿,麻木,肌肉痛,口渴,脱发白细胞增多,阳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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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下列禁忌症和氢氯噻嗪有关:-严重的肾功能损害(肌酐清除率<30ml/min)。-顽固性低钾血症,高钙血症。-严重肝功能损害,胆汁性肝硬化和胆汁郁积。【注意事项】详见说明书。【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见【注意事项】部分。噻嗪类利尿剂能通过胎盘屏障和出现与脐带血液中,引起胎盘灌注降低,胎儿电解质紊乱和其它可能发生于成年人的作用,母亲使用噻嗪类药物治疗有引起新生儿血小板减少、胎儿或新生儿黄疸的报道。由于本复方含氢氯噻嗪,在妊娠开始三个月时不推荐使用。在计划怀孕时应转为合适的替代治疗。在怀孕的第4月至第9月:直接作用于肾素-血管紧张素系统的物质能引起胎儿和新生儿的肾功能衰竭,胎儿头颅发育不良和胎儿死亡,因此,本复方禁用于怀孕4月至9月的孕妇。如果被诊断为怀孕,尽早停用本品,如果由于疏忽治疗了较长时间,应超声检查头颅和肾功能。哺乳期:由于对婴儿的潜在的不良反应,本品禁用于哺乳期,厄贝沙坦是否分泌入人乳汁中尚不清楚,厄贝沙坦能分泌入鼠的乳汁中。噻嗪类药可出现于人的乳汁中,可能抑制泌乳。儿童用药:本品在年龄小于18岁的患者中使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研究。老年用药:老年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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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治疗原发性高血压。该固定剂量复方用于治疗单用厄贝沙坦或氢氯噻嗪不能有效控制血压的患者。 |
原发性高血压(轻-中度),心绞痛,心动过速性心律失常,原发性震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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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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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充血性心力衰竭可能的病人、特发性低血糖症、控制不充分的糖尿病、长时间禁食状态的病人、严重肝、肾功能障碍的病人、有末梢血循环障碍的病人(雷诺氏综合征,间歇性跛行等)慎用。长期给药时,须定期进行心功能检查(心率,血压,心电图,X光等)。在出现心动过缓及低血压时,须减量或停药。必要时可使用阿托品。须监测肝、肾功能。手术前48小时内不宜给药。用于嗜铬细胞瘤病人时,须始终联合用α-受体阻断剂。本药可影响驾车和操作机械的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