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原发性高血压急性心肌梗死(2-9天)后出现的轻到中度心力衰竭(NYHAII和III)非糖尿病肾病患者。降低心肌梗死、脑卒中或者心血管死亡的风险。详见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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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雷米普利。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拉贝洛尔。化学名称:5-[1-羟基-2(1-甲基-3苯 丙胺基)-乙基]水杨酰胺盐酸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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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赛诺菲(北京)制药有限公司 |
江苏迪赛诺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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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0766 |
国药准字H32026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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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原发性高血压急性心肌梗死(2-9天)后出现的轻到中度心力衰竭(NYHAII和III)非糖尿病肾病患者。降低心肌梗死、脑卒中或者心血管死亡的风险。详见说明书。 |
用于各种类型高血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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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建议每天于同一时间服用本品。其余详见说明书。 |
口服:一次100mg(2片),每日2~3次,2~3天后根据需要加量。常用维持量为200~400mg(4~8片),每日2次,饭后服。极量每日2400mg(48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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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本品为抗高血压药,许多不良反应是继发于其血压降低效应的,该效应将导致肾上腺素负反馈调节或器官灌注不足。许多其他的效应(如:对电解质平衡的影响、某些类过敏反应或粘膜的炎症反应)是由于这类药物的ACE抑制或其他药理作用引起的。其余请详见说明书。 |
偶有头昏、冒肠道不适、疲乏、感觉异常、哮喘加重等症。个别忠者有体位性低血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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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期服用本品,尤其是怀孕的最后6个月,可能导致胎儿损伤甚至死亡,故妊娠妇女禁用本品。 本品可通过乳汁分泌,故哺乳期妇女禁用本品。儿童用药:未对本品进行儿童用药的研究,故本品禁用于儿童患者。老年用药:在同时使用利尿剂,有充血性心力衰竭或肝肾功能不全的老年患者,应慎用本品。使用本品时应根据血压控制的需要仔细调节用药剂量。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可安全有效地用于妊娠高血压,不影响胎儿生长发育,乳计中的浓度为母休血液的22~45%,乳母慎用。儿童用药:小儿用药的疗效和安全性尚不明确。老年用药:老年人用本品生物利用度高,因此可适当减少用药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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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原发性高血压急性心肌梗死(2-9天)后出现的轻到中度心力衰竭(NYHAII和III)非糖尿病肾病患者。降低心肌梗死、脑卒中或者心血管死亡的风险。详见说明书。 |
用于各种类型高血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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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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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下列情况应慎用:过敏史、充血性心力衰竭、糖尿病、肺气肿或非过敏性支气管炎、肝功能不全、甲状腺功能低下、雷诺综合征或其他周围血管疾病、肾功能减退。 2.少数病人可在服药后2-4小时出现休位性低血压,因此用药剂量应该逐渐增加。(若降压过低,可用新福林或阿托品子以拮抗)。 3.本品对下列诊断可能产生干扰:本品尿中代谢产物可造成尿儿茶酚胺和VMA假性升高,本品可使尿中不异丙胶式验呈假阳性。 4.本品用最必须强调个体化,不同个体、不同疾病用量不尽相同。 5.本品用于嗜铬细胞瘤的降压有效,但少数病例有血玉反常升高的报道,故用药时应谨慎。 6.运动员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