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淋病、前列腺炎、肠道感染和伤寒及其他沙门菌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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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活性成份为诺氟沙星 |
本品主要成分为琥珀酰明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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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陕西德福康制药有限公司 |
吉林省长源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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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61023295 |
国药准字H200419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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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淋病、前列腺炎、肠道感染和伤寒及其他沙门菌感染。 |
本品为低血容量时的胶体性容量代用品;用于血液稀释;体外循环(心肺机、人工肾);预防脊髓或硬膜外麻醉后可能出现的低血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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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成人一次0.2~0.4g,一日2次,以每分钟30~40滴的速度静脉滴注,7~14日为一疗程。 |
经静脉输注,输注剂量和时间根据病人脉搏、血压、外周灌注及尿量而定。如果血液或血浆丢失不严重,或术前及术中预防性治疗,一般1-3小时输注500-1000ml。休克时容量补充和维持时,可在24小时内输注10-15L(红细胞压积不应低于25%,年龄大者不低于30%,同时避免血液稀释引起的凝血异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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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对本品及任何一种其他喹诺酮类药过敏者禁用。2.孕妇、婴幼儿及18岁以下患者禁用。3.糖尿病患者禁用。 |
下列情况下禁用: 1、对溶液中任何组成成份过敏者。 2、血容量过多。 3、水分过多。 4、正重心功能不全。 5、严重凝血功能障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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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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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淋病、前列腺炎、肠道感染和伤寒及其他沙门菌感染。 |
本品为低血容量时的胶体性容量代用品;用于血液稀释;体外循环(心肺机、人工肾);预防脊髓或硬膜外麻醉后可能出现的低血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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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胃肠道反应:较为常见,可表现为腹部不适或疼痛、腹泻、恶心或呕吐。2.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可有头昏、头痛、嗜睡或失眠。3.过敏反应:皮疹、皮肤瘙痒、面部潮红、胸闷等,偶可发生渗出性多形性红斑及血管神经性水肿。少数患者有光敏反应。4.偶可发生:(1)癫痫发作、精神异常、烦躁不安、意识混乱、幻觉、震颤。(2)血尿、发热、皮疹等间质性肾炎表现。(3)静脉炎。(4)结晶尿,多见于高剂量应用时。(5)关节疼痛。5.少数患者可发生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血尿素氮增高及周围血象白细胞降低,多属轻度,并呈一过性。 |
唯一潜在的严重不良反应是以下所描述的类过敏样反应。然而,严重的不良反应是非常罕见的。 1、免疫系统病症: (1)罕见:类过敏样反应(所有等级)。 (2)非常罕见:严重过敏样反应。 2、消化道病症: 不常见:一过性轻度恶心或腹部疼痛。 3、一般病症: 不常见:过性体温轻度升高。 4、类过敏样反应: 与任何胶体性血浆容量代用品一样,输注本品之后,可能出现不同严重程度的类过敏样反应。这些反应可表现为发热皮疹(荨麻疹)、面部和颈部突然潮红以及血压突然下降。 在罕见病例中,可发展为休克、心跳和呼吸停止。 严重的类过敏样反应(III或IV级)是非常罕见的。输注本品的患者,必须持续观察其是否出现类过敏样反应预防不良反应的一般原则:医护人员应获取在给予患者胶体类血浆容量代用品后可能出现的不美类型和严重程度的充分信息;在输注产品过程中,特刻初约20-30ml时,应对患者进行密切观察;备有心肺复动需的种有医疗设备及药品;如出现任何不良反应的迹额成即停止输注:根据类过敏样反应的严重程度,按照标准流科的类过敏样反应进行急救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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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宜静脉注射,静脉滴注速度不宜过快。2.由于目前大肠埃希菌对诺氟沙星耐药者多见,应在给药前留取尿培养标本,参考细菌药敏结果调整用药。3.本品大剂量应用或尿pH值在7以上时可发生结晶尿。为避免结晶尿的发生,宜多进水,保持24小时排尿量在1200ml以上。4.肾功能减退者,需根据肾功能调整给药剂量。5.氟喹诺酮类药物可引起中、重度光敏反应。应用本品时应避免过度暴露于阳光,如发生光敏反应需停药。6.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G-6PD)的患者服用本品时,极个别可能发生溶血反应。7.喹诺酮类包括本品可致重症肌无力症状加重,呼吸肌无力而危及生命。重症肌无力患者应用喹诺酮类包括本品时,应特别谨慎。8.肝功能减退时,如属重度(肝硬化腹水)可减少药物清除,使血药浓度增高,肝、肾功能均减退者尤为明显,故均需权衡利弊后应用,并调整剂量。9.原有中枢神经系统疾患者,例如癫痫及癫痫病史者均应避免应用,有指征时需仔细权衡利弊后应用。10.使用前请认真检查,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切勿使用。 ·药液浑浊或有异物; ·瓶身或瓶口有裂纹; ·输液瓶封口松动。11.本品一经使用,剩余药液切勿贮藏再用。12.穿刺胶塞时,请在规定的范围内(圆圈中心或凹圈中心)垂直均匀用力刺入。 |
1、血清电解质浓度和液体平衡检查是必要的,特别是对患有高钠血症、低钾血症、脱水或肾功能不全的患者。 2、特别要注意低钙血症的出现(例如手足抽搐、感觉异常);一旦出现低钙血症,应该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 3、在脱水状态下,首先必须纠正缺失的体液。应根据需要补充电解质。 4、在严重失血时输注大剂量本品的过程中,必须随时检测红细胞压积。 5、同样情况下对凝血因子的稀释效应进行观察,特别是对于存在凝血障碍的患者。 6、由于本品不能补充丢失的血浆蛋白,因此最好检查血浆蛋白的浓度。 7、对实验室检测的干扰本品可能对下列临床化学检验产生影响,导致检测值偏高:红细胞沉降率;特异性尿比重;非特异性蛋白检测,例如双缩脲法。 8、对于有过敏样疾病史,例如哮喘的患者,应该谨慎使用本品。 9、明胶血浆代用品很少会引起不同严重程度的类过敏样反应。 10、为了尽早检测类过敏样反应的发生,最开始的20-30ml对于如下患者应该谨慎给予本品。老年患者;具有血液循环超负荷风险的患者,例如患有充血性心力衰竭、左右心室功能不全、高血压、肺水肿或者肾功能不全伴少尿或无尿的患者在这种情况下,给予本品后应该密切监测患者的血流动力学状况。 11、在输液前,如需要,应将输液加温至体温的温度,但不能过度加热(不能超过40℃)。 12、如需要通过加压输液(例如通过压力套囊或输液泵)给予本品的时候,在输液前务必将容器和输液管路内的所有空气排出,包括容器空腔内的空气和输液设备中的空气。 1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在动物和怀孕的妇女中未进行过对照研究。 (1)由于可能出现类过敏样反应,所以在怀孕期间除非是必要的并且潜在的利益要大于对胎儿的影响,才可以给予本产品。 (2)目前还不知道本品是否会进入到乳汁中,亦缺乏本品在哺乳期妇女中的应用经验。 14、儿童用药:目前没有足够的本品应用于童的经验。因此对于儿童患者,只有在经过仔细的利益风险评估后并且在密切监测的情况下才能使用本品。需遵医嘱。应将药品放在儿童不能触及之处。 15、老年用药:对老年患者,应谨慎使用本品。 16、药物过量:过量或过快地输注本品将会导致非预期的血容量过高和循环超负荷,以及伴有心肺功能的损害。循环超负荷的症状包括头痛、呼吸困难、颈静脉充盈等。一旦出现循环超负荷的症状,必须立即停止输注。对症治疗。给予利尿剂可能是必要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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