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淋病、前列腺炎、肠道感染和伤寒及其他沙门菌感染。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活性成份为诺氟沙星 |
本品由白喉类毒素、破伤风类毒素和3种纯化的百日咳抗原[百日咳类毒素(PT)、丝状血凝素(FHA)及69KD外膜蛋白(百日咳杆菌粘附素)]按一定比例混合,经氢氧化铝吸附而成。白喉类毒素和破伤风类毒素是由白喉毒素和破伤风毒素经脱毒及纯化制成。无细胞百日咳疫苗组份(PT、FHA和百日咳杆菌粘附素)制备于百日咳鲍特氏杆菌期培养物,经萃取、纯化和甲醛处理。PT被不可逆转地脱毒。白喉类毒素、破伤风类毒素和无细胞百日咳疫苗成分吸附于氢氧化铝。成品疫苗用生理盐水配制,并用2-苯氧乙醇做为防腐剂。该疫苗符合世界卫生组织关 |
|
| 生产企业 |
陕西德福康制药有限公司 |
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61023295 |
国药准字S20053039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淋病、前列腺炎、肠道感染和伤寒及其他沙门菌感染。 |
本疫苗接种后,可使机体产生免疫应答,用于预防百日咳、白喉、破伤风。 |
|
| 用法用量 |
成人一次0.2~0.4g,一日2次,以每分钟30~40滴的速度静脉滴注,7~14日为一疗程。 |
1.臀部外上方1/4处或上臂外侧三角肌附着处皮肤经消毒后肌内注射。2.免疫程序与剂量。基础免疫自3月龄开始,至12月龄完成3针免疫,每次0.5ml,每针间隔4~6周。加强免疫通常在基础免疫后18~24月龄内进行,注射剂量为0.5ml。 |
|
| 副作用 |
1.对本品及任何一种其他喹诺酮类药过敏者禁用。2.孕妇、婴幼儿及18岁以下患者禁用。3.糖尿病患者禁用。 |
1.有癫痫、神经系统疾病及抽风史者禁用。2.急性传染病(包括恢复期)及发热者,暂缓注射。 |
|
| 禁忌 |
|
|
|
| 成分 |
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淋病、前列腺炎、肠道感染和伤寒及其他沙门菌感染。 |
本疫苗接种后,可使机体产生免疫应答,用于预防百日咳、白喉、破伤风。 |
|
| 药理作用 |
1.胃肠道反应:较为常见,可表现为腹部不适或疼痛、腹泻、恶心或呕吐。2.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可有头昏、头痛、嗜睡或失眠。3.过敏反应:皮疹、皮肤瘙痒、面部潮红、胸闷等,偶可发生渗出性多形性红斑及血管神经性水肿。少数患者有光敏反应。4.偶可发生:(1)癫痫发作、精神异常、烦躁不安、意识混乱、幻觉、震颤。(2)血尿、发热、皮疹等间质性肾炎表现。(3)静脉炎。(4)结晶尿,多见于高剂量应用时。(5)关节疼痛。5.少数患者可发生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血尿素氮增高及周围血象白细胞降低,多属轻度,并呈一过性。 |
注射本品一般无反应,有的接种部位有轻度红晕﹑痒感或有低热,一般不须特殊处理,即行消退,如有严重反应及时诊治。 |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宜静脉注射,静脉滴注速度不宜过快。2.由于目前大肠埃希菌对诺氟沙星耐药者多见,应在给药前留取尿培养标本,参考细菌药敏结果调整用药。3.本品大剂量应用或尿pH值在7以上时可发生结晶尿。为避免结晶尿的发生,宜多进水,保持24小时排尿量在1200ml以上。4.肾功能减退者,需根据肾功能调整给药剂量。5.氟喹诺酮类药物可引起中、重度光敏反应。应用本品时应避免过度暴露于阳光,如发生光敏反应需停药。6.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G-6PD)的患者服用本品时,极个别可能发生溶血反应。7.喹诺酮类包括本品可致重症肌无力症状加重,呼吸肌无力而危及生命。重症肌无力患者应用喹诺酮类包括本品时,应特别谨慎。8.肝功能减退时,如属重度(肝硬化腹水)可减少药物清除,使血药浓度增高,肝、肾功能均减退者尤为明显,故均需权衡利弊后应用,并调整剂量。9.原有中枢神经系统疾患者,例如癫痫及癫痫病史者均应避免应用,有指征时需仔细权衡利弊后应用。10.使用前请认真检查,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切勿使用。 ·药液浑浊或有异物; ·瓶身或瓶口有裂纹; ·输液瓶封口松动。11.本品一经使用,剩余药液切勿贮藏再用。12.穿刺胶塞时,请在规定的范围内(圆圈中心或凹圈中心)垂直均匀用力刺入。 |
1.使用时应充分摇匀,如出现摇不散之凝块、有异物、安瓿有裂纹、制品曾经冻结、标签不清和过期失效者不可使用。2.注射后局部可能有硬结,可逐步吸收。注射第2针时应更换另侧部位。3.应备肾上腺素,供偶有发生休克时急救用。4.注射第1针后出现高热、惊厥等异常情况者,不再注射第2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