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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氟沙星葡萄糖注射液

诺氟沙星葡萄糖注射液

处方药 非医保

陕西德福康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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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淋病、前列腺炎、肠道感染和伤寒及其他沙门菌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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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氟沙星葡萄糖注射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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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诺氟沙星葡萄糖注射液
诺氟沙星葡萄糖注射液
奥硝唑注射液
奥硝唑注射液
主要成分

本品活性成份为诺氟沙星

奥硝唑。辅料为丙二醇。

生产企业

陕西德福康制药有限公司

山西普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61023295

国药准字H20051744

说明
作用与功效

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淋病、前列腺炎、肠道感染和伤寒及其他沙门菌感染。

1.用于治疗由脆弱拟杆菌、狄氏拟杆菌、卵园拟杆菌、多形拟杆菌、普通拟杆菌、梭状芽胞杆菌、真杆菌、消化球菌和消化链球菌、竽门螺杆菌、黑色素拟杆菌、梭杆菌、CO2噬织维菌、牙龈类杆菌等敏感厌氧菌所引起的多种感染性疾病,包括:(1)腹部感染:腹膜炎、腹内脓肿、肝脓肿等;(2)盆腔感染:子宫内膜炎、子宫肌炎、输卵管或卵巢脓肿、盆腔软组织感染、嗜血杆菌阴道炎等;(3)口腔感染:牙周炎、根尖周炎、冠周炎、急性溃疡性龈炎等;(4)外科感染:伤口感染、表皮脓肿、褥疮溃疡感染、蜂窝组织炎、气性坏疽等;(5)脑部感染:脑膜炎

用法用量

成人一次0.2~0.4g,一日2次,以每分钟30~40滴的速度静脉滴注,7~14日为一疗程。

静脉滴注,应用前,首先须将本品进行适当的稀释,然后再静脉滴注,滴注时间为60分钟左右。对于成人,须将本品(10ml:0.5g)1支或2支分别加入250m1或500ml临床常用输液(如5%葡萄糖、10%葡萄糖、0.9%氯化钠注射液)中,即前者内含主药0.5g,后者内含主药1.0g,然后再静脉滴注。 1.预防术后厌氧菌感染:术前1次静脉滴注10g。 2.治疗妇科、外科及口腔科与厌氧菌感染有关的急性感染时,首剂静脉滴注 0.5-1.0g,以后每12小时静滴0.5g,共5-10日。儿童按每12小时10mg/

副作用

1.对本品及任何一种其他喹诺酮类药过敏者禁用。2.孕妇、婴幼儿及18岁以下患者禁用。3.糖尿病患者禁用。

1.禁用于对本品及其他硝基咪唑类药物过敏的患者; 2.禁用于脑和脊髓发生病变的患者,癫痫及各种器官硬化症患者; 3.禁用于造血功能低下、慢性酒精中毒患者。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 儿童慎用。建议3岁以下儿童不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妊娠早期(妊娠前三个月)和哺乳期妇女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同成年人用药。

成分

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淋病、前列腺炎、肠道感染和伤寒及其他沙门菌感染。

1.用于治疗由脆弱拟杆菌、狄氏拟杆菌、卵园拟杆菌、多形拟杆菌、普通拟杆菌、梭状芽胞杆菌、真杆菌、消化球菌和消化链球菌、竽门螺杆菌、黑色素拟杆菌、梭杆菌、CO2噬织维菌、牙龈类杆菌等敏感厌氧菌所引起的多种感染性疾病,包括:(1)腹部感染:腹膜炎、腹内脓肿、肝脓肿等;(2)盆腔感染:子宫内膜炎、子宫肌炎、输卵管或卵巢脓肿、盆腔软组织感染、嗜血杆菌阴道炎等;(3)口腔感染:牙周炎、根尖周炎、冠周炎、急性溃疡性龈炎等;(4)外科感染:伤口感染、表皮脓肿、褥疮溃疡感染、蜂窝组织炎、气性坏疽等;(5)脑部感染:脑膜炎

药理作用

1.胃肠道反应:较为常见,可表现为腹部不适或疼痛、腹泻、恶心或呕吐。2.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可有头昏、头痛、嗜睡或失眠。3.过敏反应:皮疹、皮肤瘙痒、面部潮红、胸闷等,偶可发生渗出性多形性红斑及血管神经性水肿。少数患者有光敏反应。4.偶可发生:(1)癫痫发作、精神异常、烦躁不安、意识混乱、幻觉、震颤。(2)血尿、发热、皮疹等间质性肾炎表现。(3)静脉炎。(4)结晶尿,多见于高剂量应用时。(5)关节疼痛。5.少数患者可发生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血尿素氮增高及周围血象白细胞降低,多属轻度,并呈一过性。

本品为第三代硝基咪唑类衍生物,其发挥抗微生物作用的机理可能是:通过其分子中的硝基,在无氧环境中还原成氨基或通过自由基的形成,与细胞成分相互作用,从而导致微生物死亡。

注意事项

1.本品不宜静脉注射,静脉滴注速度不宜过快。2.由于目前大肠埃希菌对诺氟沙星耐药者多见,应在给药前留取尿培养标本,参考细菌药敏结果调整用药。3.本品大剂量应用或尿pH值在7以上时可发生结晶尿。为避免结晶尿的发生,宜多进水,保持24小时排尿量在1200ml以上。4.肾功能减退者,需根据肾功能调整给药剂量。5.氟喹诺酮类药物可引起中、重度光敏反应。应用本品时应避免过度暴露于阳光,如发生光敏反应需停药。6.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G-6PD)的患者服用本品时,极个别可能发生溶血反应。7.喹诺酮类包括本品可致重症肌无力症状加重,呼吸肌无力而危及生命。重症肌无力患者应用喹诺酮类包括本品时,应特别谨慎。8.肝功能减退时,如属重度(肝硬化腹水)可减少药物清除,使血药浓度增高,肝、肾功能均减退者尤为明显,故均需权衡利弊后应用,并调整剂量。9.原有中枢神经系统疾患者,例如癫痫及癫痫病史者均应避免应用,有指征时需仔细权衡利弊后应用。10.使用前请认真检查,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切勿使用。  ·药液浑浊或有异物;  ·瓶身或瓶口有裂纹;  ·输液瓶封口松动。11.本品一经使用,剩余药液切勿贮藏再用。12.穿刺胶塞时,请在规定的范围内(圆圈中心或凹圈中心)垂直均匀用力刺入。

1.肝损伤患者用药每次剂量与正常用量相同,但用药间隔时间要加倍,以免药物蓄积。 2.使用过程中,如有异常神经症状反应即停药,并进一步观察治疗。 3.本品溶液显酸性,与其它药物合用时注意本品低PH值对其它药物的影响。 4.本品与半合成抗生素类及头孢类药合用时应单独给药,两者不能使用同一稀释液稀释,应分别溶解稀释,分别滴注。 5.如发现药液混浊或变色切勿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