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淋病、前列腺炎、肠道感染和伤寒及其他沙门菌感染。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活性成份为诺氟沙星 |
本品主要成份为:头孢克洛。其化学名为(6R,7R)-7[(R)-2-氨基-2-苯乙酰胺基]-3-氯-8-氧代-5-硫杂-1-氮杂双环[4,2,0]辛-2-烯-2-甲酸一水合物。 化学结构式如下: 分子式:C15H14ClN8O4S.H2O 分子量:285.82 |
|
| 生产企业 |
陕西德福康制药有限公司 |
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61023295 |
国药准字H20000695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淋病、前列腺炎、肠道感染和伤寒及其他沙门菌感染。 |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下列轻、中度感染:1.由流感噬血杆菌(仅指非β-内酰胺酶产酶菌)、摩拉克菌属(包括β-内酰胺酶产酶菌)及肺炎双球菌引起的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2.由流感嗜血杆菌(仅指非β-内酰胺酶产酶菌)、摩拉克菌属(包括β-内酰胺酶产酶菌)及肺炎双球菌引起的急性支气管炎继发感染;3.由酿脓链球菌所引起的咽炎、扁桃体炎;4.由金黄色葡萄球菌(指甲氧西林敏感株)所引起的非复杂性皮肤及皮肤软组织感染。 |
|
| 用法用量 |
成人一次0.2~0.4g,一日2次,以每分钟30~40滴的速度静脉滴注,7~14日为一疗程。 |
口服。成人常用量: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急性支气管炎继发感染者,每次0.5g,每日2次,连用7天;咽炎,扁桃体炎患者,每次0.75g,每日2次,连用10天;非复杂性皮肤及皮肤软组织感染,每次0.75g,每日2次,连用7~10天。 |
|
| 副作用 |
1.对本品及任何一种其他喹诺酮类药过敏者禁用。2.孕妇、婴幼儿及18岁以下患者禁用。3.糖尿病患者禁用。 |
对头孢克洛和其它头孢菌素过敏的患者禁用本品。 |
|
| 禁忌 |
|
儿童注意事项: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本品。 老人注意事项: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
| 成分 |
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淋病、前列腺炎、肠道感染和伤寒及其他沙门菌感染。 |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下列轻、中度感染:1.由流感噬血杆菌(仅指非β-内酰胺酶产酶菌)、摩拉克菌属(包括β-内酰胺酶产酶菌)及肺炎双球菌引起的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2.由流感嗜血杆菌(仅指非β-内酰胺酶产酶菌)、摩拉克菌属(包括β-内酰胺酶产酶菌)及肺炎双球菌引起的急性支气管炎继发感染;3.由酿脓链球菌所引起的咽炎、扁桃体炎;4.由金黄色葡萄球菌(指甲氧西林敏感株)所引起的非复杂性皮肤及皮肤软组织感染。 |
|
| 药理作用 |
1.胃肠道反应:较为常见,可表现为腹部不适或疼痛、腹泻、恶心或呕吐。2.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可有头昏、头痛、嗜睡或失眠。3.过敏反应:皮疹、皮肤瘙痒、面部潮红、胸闷等,偶可发生渗出性多形性红斑及血管神经性水肿。少数患者有光敏反应。4.偶可发生:(1)癫痫发作、精神异常、烦躁不安、意识混乱、幻觉、震颤。(2)血尿、发热、皮疹等间质性肾炎表现。(3)静脉炎。(4)结晶尿,多见于高剂量应用时。(5)关节疼痛。5.少数患者可发生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血尿素氮增高及周围血象白细胞降低,多属轻度,并呈一过性。 |
本品为第二代头孢菌素,其作用机制为抑制细菌细胞壁合成。本品体外对下列细菌有抗菌作用。 革兰氏阳性菌:金葡菌(包括产青霉素酶的细菌)、溶血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 革兰氏阴性菌:卡他莫拉氏菌、流感嗜血杆菌(包括产β-内酯胺酶的阿莫西林耐药菌)、大肠杆菌、奇异变形杆菌、肺炎克雷伯氏杆菌、淋病萘瑟氏菌。 厌氧菌:痤疮丙酸杆菌、类杆菌(脆弱类杆菌除外)、消化球菌、消化链球菌。 但假单胞菌属细菌,肠球菌属细菌等对本品耐药。 |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宜静脉注射,静脉滴注速度不宜过快。2.由于目前大肠埃希菌对诺氟沙星耐药者多见,应在给药前留取尿培养标本,参考细菌药敏结果调整用药。3.本品大剂量应用或尿pH值在7以上时可发生结晶尿。为避免结晶尿的发生,宜多进水,保持24小时排尿量在1200ml以上。4.肾功能减退者,需根据肾功能调整给药剂量。5.氟喹诺酮类药物可引起中、重度光敏反应。应用本品时应避免过度暴露于阳光,如发生光敏反应需停药。6.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G-6PD)的患者服用本品时,极个别可能发生溶血反应。7.喹诺酮类包括本品可致重症肌无力症状加重,呼吸肌无力而危及生命。重症肌无力患者应用喹诺酮类包括本品时,应特别谨慎。8.肝功能减退时,如属重度(肝硬化腹水)可减少药物清除,使血药浓度增高,肝、肾功能均减退者尤为明显,故均需权衡利弊后应用,并调整剂量。9.原有中枢神经系统疾患者,例如癫痫及癫痫病史者均应避免应用,有指征时需仔细权衡利弊后应用。10.使用前请认真检查,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切勿使用。 ·药液浑浊或有异物; ·瓶身或瓶口有裂纹; ·输液瓶封口松动。11.本品一经使用,剩余药液切勿贮藏再用。12.穿刺胶塞时,请在规定的范围内(圆圈中心或凹圈中心)垂直均匀用力刺入。 |
1.对任何被确证有某些过敏症状特别是对某些药物过敏的病人使用本品时应慎重,对青霉素过敏的病人尤应注意。如使用本品后发生了过敏反应,应立即停用,必要时采取急救办法。 2.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本品。 3.本品应放到儿童触摸不到的地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