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淋病、前列腺炎、肠道感染和伤寒及其他沙门菌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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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活性成份为诺氟沙星 |
本品的主要成份是S-2[N-[(S)-1-乙氧羰基-3-苯丙基]-L-丙氨酰]-1,2,3,4-四氢-3-异喹啉酸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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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陕西德福康制药有限公司 |
哈药集团制药总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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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61023295 |
国药准字H19990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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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淋病、前列腺炎、肠道感染和伤寒及其他沙门菌感染。 |
适用于常规药物治疗效果不满意或不良反应较多的高血压及充血性心力衰竭者。在前者本品疗效与依那普利相当,优于卡托普利;对于后者长期应用后,本品效果不减,能明显改善症状及增加运动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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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成人一次0.2~0.4g,一日2次,以每分钟30~40滴的速度静脉滴注,7~14日为一疗程。 |
本品口服后其吸收不受食物影响。 对轻中度高血压推荐起始剂量为每日10mg,每日一次,如降压效果不满意,可增至每日20~30mg,最大剂量为每日40mg,每日一次或分二次服用,维持剂量一般为每日10mg。本品增量时通常要间隔1~2周。对已服用利尿剂的患者,起始剂量应减半。 对重度高血压及药物增量后血压下降仍不满意的患者,可加用小剂量的利尿剂(如噻嗪类)或钙拮抗剂。 充血性心力衰竭患者在应用利尿剂、强心甙治疗的基础上,推荐本品起始剂量为5mg/日,注意监测患者是否有症状性低血压,剂量可逐渐加量至每次10~20mg,每日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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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对本品及任何一种其他喹诺酮类药过敏者禁用。2.孕妇、婴幼儿及18岁以下患者禁用。3.糖尿病患者禁用。 |
孕妇及对本药过敏者禁用。所有ACE抑制剂都会减少醛固酮的分泌而增强排钠保钾作用,当肾功能不全患者、轻度肾功能不全的糖尿病人、服用补钾或保钾利尿剂(如螺内酯、氨苯蝶啶或阿米洛利)的病人服用本品后,会发生血钾过多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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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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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参见【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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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淋病、前列腺炎、肠道感染和伤寒及其他沙门菌感染。 |
适用于常规药物治疗效果不满意或不良反应较多的高血压及充血性心力衰竭者。在前者本品疗效与依那普利相当,优于卡托普利;对于后者长期应用后,本品效果不减,能明显改善症状及增加运动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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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胃肠道反应:较为常见,可表现为腹部不适或疼痛、腹泻、恶心或呕吐。2.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可有头昏、头痛、嗜睡或失眠。3.过敏反应:皮疹、皮肤瘙痒、面部潮红、胸闷等,偶可发生渗出性多形性红斑及血管神经性水肿。少数患者有光敏反应。4.偶可发生:(1)癫痫发作、精神异常、烦躁不安、意识混乱、幻觉、震颤。(2)血尿、发热、皮疹等间质性肾炎表现。(3)静脉炎。(4)结晶尿,多见于高剂量应用时。(5)关节疼痛。5.少数患者可发生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血尿素氮增高及周围血象白细胞降低,多属轻度,并呈一过性。 |
本品为无疏基、长效、口服血管紧张素转换酶(ACE)抑制剂。口服后在肝脏水解成具有活性的二酸型化合物,即喹那普利拉,可抑制ACE,阻止血管紧张素I转换为血管紧张素II,从而使血管紧张素II所介导的血管收缩作用明显减弱,降低动脉的血管阻力;同时还抑制醛固酮的合成,减少醛固酮所产生的水和钠的潴留,使血压进一步下降。因而是一种安全、高效的降压药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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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宜静脉注射,静脉滴注速度不宜过快。2.由于目前大肠埃希菌对诺氟沙星耐药者多见,应在给药前留取尿培养标本,参考细菌药敏结果调整用药。3.本品大剂量应用或尿pH值在7以上时可发生结晶尿。为避免结晶尿的发生,宜多进水,保持24小时排尿量在1200ml以上。4.肾功能减退者,需根据肾功能调整给药剂量。5.氟喹诺酮类药物可引起中、重度光敏反应。应用本品时应避免过度暴露于阳光,如发生光敏反应需停药。6.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G-6PD)的患者服用本品时,极个别可能发生溶血反应。7.喹诺酮类包括本品可致重症肌无力症状加重,呼吸肌无力而危及生命。重症肌无力患者应用喹诺酮类包括本品时,应特别谨慎。8.肝功能减退时,如属重度(肝硬化腹水)可减少药物清除,使血药浓度增高,肝、肾功能均减退者尤为明显,故均需权衡利弊后应用,并调整剂量。9.原有中枢神经系统疾患者,例如癫痫及癫痫病史者均应避免应用,有指征时需仔细权衡利弊后应用。10.使用前请认真检查,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切勿使用。 ·药液浑浊或有异物; ·瓶身或瓶口有裂纹; ·输液瓶封口松动。11.本品一经使用,剩余药液切勿贮藏再用。12.穿刺胶塞时,请在规定的范围内(圆圈中心或凹圈中心)垂直均匀用力刺入。 |
1.首剂低血压反应。 对服用利尿剂、长期限盐、有腹泻或呕吐症状,而使血容量不足的患者,有可能发生有症状的低血压。无并发症及诱因的高血压患者极少发生首剂低血压。对心衰并出现首剂低血压反应的患者,如须继续用药,应减少剂量或暂停使用。 2.主动脉瓣狭窄及肥厚性心肌病。 此类患者左室射血受阻,应慎用本品。 3.肾功能不全: 肾功能不全的病人需要减少本品的剂量或减少用药的次数,并且要注意尿素氮、血清肌酐和血钾的变化。如肌酐清除率<40ml/min,起始剂量应减少为5mg/日,并可逐渐增量至理想剂量。如肌酐清除率<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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