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淋病、前列腺炎、肠道感染和伤寒及其他沙门菌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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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活性成份为诺氟沙星 |
本品主要成份为环酯红霉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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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陕西德福康制药有限公司 |
澳美制药(海南)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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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61023295 |
国药准字H200902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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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淋病、前列腺炎、肠道感染和伤寒及其他沙门菌感染。 |
本品主要适用于:1.由肺炎支原体、嗜肺军团菌和肺炎衣原体引起的肺炎。2.在无有效的局部治疗方案或其他抗生素无法使用情况下(如非青霉素敏感的葡萄球菌引起的感染和青霉素过敏病人)的皮肤组织感染,如疖、痤疮、脓疱疮、蜂窝组织炎,湿疹以及其他皮肤软组织感染。3.由支原体、衣原体、奈瑟氏淋球菌引起的感染:如非淋病性尿道炎、淋病。4.由弯曲杆菌属引起的肠炎。5.由幽门杆菌属引起的胃炎。6.儿童百日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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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成人一次0.2~0.4g,一日2次,以每分钟30~40滴的速度静脉滴注,7~14日为一疗程。 |
将本品倒入杯中,加入适量凉开水,充分摇匀后口服。每12小时服用一次,空腹服用。1)成人:首剂0.5~0.75g,每12小时后继服0.25~0.5g,严重感染者剂量可增至2倍。2)儿童:首剂30mg/kg体重,每12小时后继服15mg/kg体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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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对本品及任何一种其他喹诺酮类药过敏者禁用。2.孕妇、婴幼儿及18岁以下患者禁用。3.糖尿病患者禁用。 |
对本品及其他大环内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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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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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参见【用法用量】。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怀孕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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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淋病、前列腺炎、肠道感染和伤寒及其他沙门菌感染。 |
本品主要适用于:1.由肺炎支原体、嗜肺军团菌和肺炎衣原体引起的肺炎。2.在无有效的局部治疗方案或其他抗生素无法使用情况下(如非青霉素敏感的葡萄球菌引起的感染和青霉素过敏病人)的皮肤组织感染,如疖、痤疮、脓疱疮、蜂窝组织炎,湿疹以及其他皮肤软组织感染。3.由支原体、衣原体、奈瑟氏淋球菌引起的感染:如非淋病性尿道炎、淋病。4.由弯曲杆菌属引起的肠炎。5.由幽门杆菌属引起的胃炎。6.儿童百日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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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胃肠道反应:较为常见,可表现为腹部不适或疼痛、腹泻、恶心或呕吐。2.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可有头昏、头痛、嗜睡或失眠。3.过敏反应:皮疹、皮肤瘙痒、面部潮红、胸闷等,偶可发生渗出性多形性红斑及血管神经性水肿。少数患者有光敏反应。4.偶可发生:(1)癫痫发作、精神异常、烦躁不安、意识混乱、幻觉、震颤。(2)血尿、发热、皮疹等间质性肾炎表现。(3)静脉炎。(4)结晶尿,多见于高剂量应用时。(5)关节疼痛。5.少数患者可发生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血尿素氮增高及周围血象白细胞降低,多属轻度,并呈一过性。 |
环酯红霉素属大环内酯类抗生素。作用于细菌细胞核糖体50S亚单位,抑制细菌蛋白质的合成。环酯红霉素是红霉素的半合成衍生物,环碳酯基的引入极大地改善了红霉素的亲脂性,从而增加了吸收。实验证明,这一结构改变降低了血清蛋白结合率,提高了抗菌活性,降低了毒性。环酯红霉素的抗菌谱广,对下列细菌有效:革兰阳性菌:金黄色葡萄球菌,酿脓链球菌、肺炎球菌、白喉棒状杆菌等。革兰阴性菌:淋球菌、流感嗜血杆菌、百日咳杆菌、志贺菌属等。除脆弱类杆菌或梭杆菌外,对各种厌氧菌亦具有相当抗菌活性。对其他微生物:支原体、衣原体、螺旋体、军团菌属、弯曲菌属、阿米巴等也有一定疗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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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宜静脉注射,静脉滴注速度不宜过快。2.由于目前大肠埃希菌对诺氟沙星耐药者多见,应在给药前留取尿培养标本,参考细菌药敏结果调整用药。3.本品大剂量应用或尿pH值在7以上时可发生结晶尿。为避免结晶尿的发生,宜多进水,保持24小时排尿量在1200ml以上。4.肾功能减退者,需根据肾功能调整给药剂量。5.氟喹诺酮类药物可引起中、重度光敏反应。应用本品时应避免过度暴露于阳光,如发生光敏反应需停药。6.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G-6PD)的患者服用本品时,极个别可能发生溶血反应。7.喹诺酮类包括本品可致重症肌无力症状加重,呼吸肌无力而危及生命。重症肌无力患者应用喹诺酮类包括本品时,应特别谨慎。8.肝功能减退时,如属重度(肝硬化腹水)可减少药物清除,使血药浓度增高,肝、肾功能均减退者尤为明显,故均需权衡利弊后应用,并调整剂量。9.原有中枢神经系统疾患者,例如癫痫及癫痫病史者均应避免应用,有指征时需仔细权衡利弊后应用。10.使用前请认真检查,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切勿使用。 ·药液浑浊或有异物; ·瓶身或瓶口有裂纹; ·输液瓶封口松动。11.本品一经使用,剩余药液切勿贮藏再用。12.穿刺胶塞时,请在规定的范围内(圆圈中心或凹圈中心)垂直均匀用力刺入。 |
1.对本品及其他大环内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2.肝功能不全者慎用,用药期间应监测肝功能,如发现肝功能异常及时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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