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淋病、前列腺炎、肠道感染和伤寒及其他沙门菌感染。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活性成份为诺氟沙星 |
本品是单一成份的类凝血酶,为丝氨酸蛋白酶的一种,无化学名称,一般名称为巴曲酶(Batroxobin)。化学结构式:直链糖蛋白类化合物。碳水化合物含量约13%。N-末端氨基酸为缬氨酸;氨基酸的主要组成是天冬氨酸。分子量:约36,000。本品所含辅料:氯化钠0.9%;三氯叔丁醇0.3%;盐酸适量。 |
|
| 生产企业 |
陕西德福康制药有限公司 |
北京托毕西药业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61023295 |
国药准字H20030295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淋病、前列腺炎、肠道感染和伤寒及其他沙门菌感染。 |
脉管炎,耳聋,脑梗塞,肺栓塞,脑梗死 |
|
| 用法用量 |
成人一次0.2~0.4g,一日2次,以每分钟30~40滴的速度静脉滴注,7~14日为一疗程。 |
成人首次剂量通常为10BU,维持量可视病人情况酌情给予,一般为5BU,隔日一次,药液使用前用100ml以上的生理盐水稀释,静脉点滴1小时以上。下列情况首次使用量应为20BU,以后维持量可减为5BU。1.给药前血纤维蛋白原浓度达400mg/dl以上时。2.突发性耳聋的重症患者。急性脑梗死患者,首次剂量为10BU,另二次各为5BU,隔日一次,共三次。使用前用250ml生理盐水稀释,静脉点滴1小时以上。此后应有其他治疗脑梗死药物继续治疗。通常疗程为一周,必要时可增至3周;慢性治疗可增至6周,但在延长期间内每次用 |
|
| 副作用 |
1.对本品及任何一种其他喹诺酮类药过敏者禁用。2.孕妇、婴幼儿及18岁以下患者禁用。3.糖尿病患者禁用。 |
下列患者禁用:1.有出血患者(出凝血障碍性疾病﹑血管障碍所致出血倾向,活动性消化道溃疡,疑有颅内出血者,血小板减少性紫癜﹑血友病﹑月经期间﹑手术时﹑尿路出血﹑咯血,伴有性器官出血的早产﹑流产﹑刚分娩后的妇女和产褥期妇女等)。2.新近手术患者。3.有出血可能的患者(内脏肿瘤﹑消化道憩室炎﹑大肠炎﹑亚急 |
|
| 禁忌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妊娠期:在妊娠妇女中使用的安全性尚未确定,妊娠或有妊娠可能性的妇女,应在治疗上的有益性大于危险性时才能使用。使用本品时应避免与水杨酸类药物(如:阿司匹林)合用。2.哺乳期:一般应避免使用本制剂;如果必须使用本制剂时应停止哺乳。儿童用药:本制剂对儿童用药后的安全性尚未进行试验研究。老人用药:70岁以上高龄患者慎用,老年人生理功能低下,使用期间应密切观察。 |
|
| 成分 |
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淋病、前列腺炎、肠道感染和伤寒及其他沙门菌感染。 |
脉管炎,耳聋,脑梗塞,肺栓塞,脑梗死 |
|
| 药理作用 |
1.胃肠道反应:较为常见,可表现为腹部不适或疼痛、腹泻、恶心或呕吐。2.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可有头昏、头痛、嗜睡或失眠。3.过敏反应:皮疹、皮肤瘙痒、面部潮红、胸闷等,偶可发生渗出性多形性红斑及血管神经性水肿。少数患者有光敏反应。4.偶可发生:(1)癫痫发作、精神异常、烦躁不安、意识混乱、幻觉、震颤。(2)血尿、发热、皮疹等间质性肾炎表现。(3)静脉炎。(4)结晶尿,多见于高剂量应用时。(5)关节疼痛。5.少数患者可发生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血尿素氮增高及周围血象白细胞降低,多属轻度,并呈一过性。 |
本品能降低血中纤维蛋白原的含量。静脉给药后,能降低全血粘度、血浆粘度,使血管阻力下降,增加血流量。 |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宜静脉注射,静脉滴注速度不宜过快。2.由于目前大肠埃希菌对诺氟沙星耐药者多见,应在给药前留取尿培养标本,参考细菌药敏结果调整用药。3.本品大剂量应用或尿pH值在7以上时可发生结晶尿。为避免结晶尿的发生,宜多进水,保持24小时排尿量在1200ml以上。4.肾功能减退者,需根据肾功能调整给药剂量。5.氟喹诺酮类药物可引起中、重度光敏反应。应用本品时应避免过度暴露于阳光,如发生光敏反应需停药。6.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G-6PD)的患者服用本品时,极个别可能发生溶血反应。7.喹诺酮类包括本品可致重症肌无力症状加重,呼吸肌无力而危及生命。重症肌无力患者应用喹诺酮类包括本品时,应特别谨慎。8.肝功能减退时,如属重度(肝硬化腹水)可减少药物清除,使血药浓度增高,肝、肾功能均减退者尤为明显,故均需权衡利弊后应用,并调整剂量。9.原有中枢神经系统疾患者,例如癫痫及癫痫病史者均应避免应用,有指征时需仔细权衡利弊后应用。10.使用前请认真检查,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切勿使用。 ·药液浑浊或有异物; ·瓶身或瓶口有裂纹; ·输液瓶封口松动。11.本品一经使用,剩余药液切勿贮藏再用。12.穿刺胶塞时,请在规定的范围内(圆圈中心或凹圈中心)垂直均匀用力刺入。 |
1.本制剂具有降低纤维蛋白原的作用,用药后可能有出血或止血延缓现象。因此,治疗前及治疗期间应对患者进行血纤维蛋白原和血小板凝集情况的检查,并密切注意临床症状。首次用药后第一次血纤维蛋白原低于100mg/dl者,给药治疗期间出现出血或可疑出血时,应终止给药,并采取输血或其它措施。2.如患者有动脉或深部静脉损伤时,该药有可能引起血肿。因此,使用本制剂后,临床上应避免进行星状神经节封闭﹑动脉或深部静脉等的穿刺检查或治疗。对于浅表静脉穿刺部位有止血延缓现象发生时,应采用压迫止血法。3.为使患者理解使用本制剂后发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