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淋病、前列腺炎、肠道感染和伤寒及其他沙门菌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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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活性成份为诺氟沙星 |
本品主要成分:低分子肝素钠(依诺肝素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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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陕西德福康制药有限公司 |
深圳市天道医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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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61023295 |
国药准字H200568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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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淋病、前列腺炎、肠道感染和伤寒及其他沙门菌感染。 |
下肢深静脉栓塞,心肌梗死,心绞痛,肺栓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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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成人一次0.2~0.4g,一日2次,以每分钟30~40滴的速度静脉滴注,7~14日为一疗程。 |
1???用法:皮下注射和静脉注射;2??用量:剂量单位以抗Xa因子活性单位(anti-XaIU)计算,血液透析、血液灌流:(1)??单次剂量:常规治疗病人,以70~80anti-XaIU/公斤体重计量;(2)??连续剂量:初次急性病人,开始前以30~40anti-XaIU/公斤体重计量以后,按每小时10~15anti-XaIU/公斤体重计量;(3)??有出血危险的危重病人,开始前以10~15anti-XaIU/公斤体重计量以后按每小时5anti-XaIU/公斤重计量;(4)??特殊情况(如体重>60公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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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对本品及任何一种其他喹诺酮类药过敏者禁用。2.孕妇、婴幼儿及18岁以下患者禁用。3.糖尿病患者禁用。 |
1.下列情况禁用本品、(1)对于依诺肝素,肝素或其衍生物,包括其它低分子肝素过敏。(2)出血或严重的凝血障碍相关的出血(与肝素治疗无关的弥漫性血管内凝血除外)。(3)有严重的II型肝素诱导的血小板减少症史,无论是否由普通肝素或低分子肝素导致(以往有血小板计数明显下降)。(4)活动性消化道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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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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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在人类,尚无本品可通过胎盘屏障的证据,妊娠期妇女仅在医师认为确实需要时才可使用。哺乳期妇女接受本品治疗时应停止哺乳。儿童用药:本品不推荐应用于儿童。老人用药:由于老年患者肾功能减弱,本品的清除半衰期略延长。只要肾功能仍在正常范围之内(如轻度减弱),预防性用药时老年患者无需调整剂量或每日用药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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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淋病、前列腺炎、肠道感染和伤寒及其他沙门菌感染。 |
下肢深静脉栓塞,心肌梗死,心绞痛,肺栓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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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胃肠道反应:较为常见,可表现为腹部不适或疼痛、腹泻、恶心或呕吐。2.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可有头昏、头痛、嗜睡或失眠。3.过敏反应:皮疹、皮肤瘙痒、面部潮红、胸闷等,偶可发生渗出性多形性红斑及血管神经性水肿。少数患者有光敏反应。4.偶可发生:(1)癫痫发作、精神异常、烦躁不安、意识混乱、幻觉、震颤。(2)血尿、发热、皮疹等间质性肾炎表现。(3)静脉炎。(4)结晶尿,多见于高剂量应用时。(5)关节疼痛。5.少数患者可发生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血尿素氮增高及周围血象白细胞降低,多属轻度,并呈一过性。 |
药理治疗分类:抗血栓形成药/肝素类(B:血液及造血系统药物)。本品为具有高抗Xa(100I.U./mg)活性和较低抗IIa或抗凝血酶(28I.U./mg)活性的低分子肝素。在不同适应症所需的剂量下,本品并不延长出血时间。在预防剂量时,本品对激活的部分凝血酶时间(APTT)没有明显改变。既不影响血小板聚集也不影响纤维蛋白原与血小板的结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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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宜静脉注射,静脉滴注速度不宜过快。2.由于目前大肠埃希菌对诺氟沙星耐药者多见,应在给药前留取尿培养标本,参考细菌药敏结果调整用药。3.本品大剂量应用或尿pH值在7以上时可发生结晶尿。为避免结晶尿的发生,宜多进水,保持24小时排尿量在1200ml以上。4.肾功能减退者,需根据肾功能调整给药剂量。5.氟喹诺酮类药物可引起中、重度光敏反应。应用本品时应避免过度暴露于阳光,如发生光敏反应需停药。6.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G-6PD)的患者服用本品时,极个别可能发生溶血反应。7.喹诺酮类包括本品可致重症肌无力症状加重,呼吸肌无力而危及生命。重症肌无力患者应用喹诺酮类包括本品时,应特别谨慎。8.肝功能减退时,如属重度(肝硬化腹水)可减少药物清除,使血药浓度增高,肝、肾功能均减退者尤为明显,故均需权衡利弊后应用,并调整剂量。9.原有中枢神经系统疾患者,例如癫痫及癫痫病史者均应避免应用,有指征时需仔细权衡利弊后应用。10.使用前请认真检查,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切勿使用。 ·药液浑浊或有异物; ·瓶身或瓶口有裂纹; ·输液瓶封口松动。11.本品一经使用,剩余药液切勿贮藏再用。12.穿刺胶塞时,请在规定的范围内(圆圈中心或凹圈中心)垂直均匀用力刺入。 |
1.在下述情况中应小心使用本品、止血障碍、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有消化道溃疡史,或有出血倾向的器官损伤史,近期出血性脑卒中,难以控制的严重高血压,糖尿病性视网膜病变;近期接受神经或眼科手术和蛛网膜下腔/硬膜外麻醉(见【注意事项】)。与所有抗凝药合用时,将发生出血,应立即查明出血原因并给予适当干预。(1)在老年患者特别是>80岁的患者,未发现预防剂量的低分子肝素引起出血事件增加,而治疗剂量时则可引起出血并发症。建议密切观察。(2)肾功能不全患者、在应用低分子肝素治疗前,需评估肾功能,特别是75岁及以上老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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