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消炎、止痛、促进胃黏膜修复,主要用于慢性、浅表性胃炎,用于其他胃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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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中含硫酸庆大霉素和盐酸普鲁卡因。 |
本品主要成分为重组人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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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回音必集团浙江齐齐制药有限公司 |
山东泉港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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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3022152 |
国药准字S20020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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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消炎、止痛、促进胃黏膜修复,主要用于慢性、浅表性胃炎,用于其他胃炎。 |
1、癌症化疗等原因导致中性粒细胞减少症,癌症患者使用骨髓抑制发生 化疗药物,特别在强烈的骨髓剥夺性化学药物治疗后,注射本品有助于预防中性粒细胞减少症的发生,减轻中性粒细胞减少的程度,缩短粒细胞缺乏症的持续时间,加速粒细胞数的恢复,从而减少合并感染发热的危险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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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日3次,一次2粒,饭前温开水吞服或遵医嘱。 |
1、肿瘤:用于化疗所导致的中性粒细胞减少症,成年患者化疗后,中性粒细胞数降至1000/mm白细胞数2000/mm以下者,在开始化疗后2-5ug/Kg,每日1次皮下或静脉注射给药,儿童患者化疗后中性粒细胞数降至500/mm(白细胞计数1000/mm)以下者,在开始化疗后,2-5ug/Kg,每日1次皮下或静脉注射给药,当中性粒细胞数量升至5000/mm(白细胞数10000/mm)以上时,停止给药。 2、急性白血病化疗所导致的中性粒细胞减少症:白血病患者化疗后白细胞计数不足1000/mm,骨髓中原粒细胞数量减少,外周血液中未见原粒细胞的情况下,成年患者2-5ug/Kg每日1次皮下或静脉注射给药,儿童患者在2ug/Kg每日1次皮下或静脉注射给药,当中性粒细胞数量升至5000/mm(白细胞计数10000/mm)以上时,停止给药。 3、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伴中性粒细胞减少症,成年患者在其中性粒细胞数不足1000/mm时,2-5ug/Kg每日1次皮下或静脉注射给药,中性粒细胞数量升至5000/mm以上时,停止给药。 4、再生障碍性贫血导致中性粒细胞减少,成年患者在其中性粒细胞低于1000/mm时,2-5ug/Kg每日1次皮下或静脉注射给药,中性粒细胞数量升至5000/mm以上时,酌情减量或停止给药。 5、周期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自身免疫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和慢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成年患者中性粒细胞低于1000/mm时,1ug/Kg每日一次皮下或静脉注射给药,儿童患者中性粒细胞低于1000/mm时,1ug/Kg每日1次皮下或静脉注射给药,中性粒细胞数量升至5000/mm以上时,酌情减量或停止给药。 6、用于促进骨髓移植患者中性粒细胞减少症:成年患者在骨髓移植的第2日至第5日开始用药,2-5ug/Kg每日1次皮下或静脉注射给药,儿童在骨髓移植的第2日至第5日开始用药,2ug/Kg每日1次皮下或静脉注射给药,中性粒细胞数量升至5000/mm(白细胞计数1000/mm)以上时,停止给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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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硫酸庆大霉素或其他氨基糖苷类抗生素、普鲁卡因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或同类制剂及对大肠杆菌表达的其他制剂有过敏史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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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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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消炎、止痛、促进胃黏膜修复,主要用于慢性、浅表性胃炎,用于其他胃炎。 |
1、癌症化疗等原因导致中性粒细胞减少症,癌症患者使用骨髓抑制发生 化疗药物,特别在强烈的骨髓剥夺性化学药物治疗后,注射本品有助于预防中性粒细胞减少症的发生,减轻中性粒细胞减少的程度,缩短粒细胞缺乏症的持续时间,加速粒细胞数的恢复,从而减少合并感染发热的危险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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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少数病人服用可有食欲减退、恶心等。2.偶有听力减退、耳鸣、眩晕,偶有肾功能损伤和少尿。3.偶有皮疹、荨麻疹等过敏反应。4.偶见有正铁血红蛋白血症引起缺氧。 |
患者使用本品后主要的不良反应为骨和(或)肌肉酸痛及乏力,个别病人可见皮疹、发热、流涕或寒战等感冒症状,上述不良反应均较轻微,易于耐受,一般不需特殊处理,停药后症状即可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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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并不宜长期应用。2.如患者具有明显的警戒症状,如消瘦、贫血或大便潜血阳性等,应及时去医院做详细检查。3.失水、第8对脑神经损害、重症肌无力或帕金森病、肾功能损害者慎用。4.对其他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如链霉素、阿米卡星等过敏的患者,也可能对本品过敏。5.对其他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如妥布霉素、西索米星等耐药的细菌,也很可能对本品耐药。6.长期或大剂量服用本品的慢性肠道感染的患者应注意出现肾毒性或耳毒性的可能。7.长期或大剂量服用本品宜定期进行尿常规、肾功能、听力检查或听电图测定。8.长期服用本品可能会导致肠道菌群紊乱。9.本品有局部止痛作用,可能掩盖胃癌症状。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本品应在化疗药物给药结束后24-48小时开始使用,不宜在化疗前或化疗过程中使用。 2.使用本口过程中应定期每周检测血象二次,特别是中性粒细胞数变化情况。 3.对髓性细胞系统的恶性增殖(急性粒细胞性白血病等)本品应慎重使用。 4.长期使用本品的安全有效性尚未建立,曾有报导可见脾脏肿大。 5.该药仅供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6.虽然本品在临床试验下未发生过敏反应病例,但国外同类制剂曾发生过少数过敏反应(发生率<1/4000),可表现为皮疹、荨麻疹、颜面浮肿、呼吸困难、心动过速及低血压,多在使用本品30分钟内发生,应立即停用,经抗组织胺、皮质激素、支气管解痉剂和(或)肾上腺素等处理后症状多能迅速消失。这些病例还应再次使用致敏药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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