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消炎、止痛、促进胃黏膜修复,主要用于慢性、浅表性胃炎,用于其他胃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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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中含硫酸庆大霉素和盐酸普鲁卡因。 |
本品主要成份为缬沙坦化学名称:N-戊酰基-N-[[2'-(1H-四氮唑-5-基)[1,1'-联苯]-4-基]甲基]-L-缬氨酸分子式:C24H29N5O3 分子量:435.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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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回音必集团浙江齐齐制药有限公司 |
乐普恒久远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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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3022152 |
国药准字H201331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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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消炎、止痛、促进胃黏膜修复,主要用于慢性、浅表性胃炎,用于其他胃炎。 |
治疗轻、中度原发性高血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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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日3次,一次2粒,饭前温开水吞服或遵医嘱。 |
推荐剂量为80mg(1粒),每日一次,与性别、年龄及种族无关。可以在进餐时后空腹服用。建议每天同一时间用药(如早晨)。用药两周内达到确切减压效果,4周达最大疗效。降压效果不满意时,每日剂量可增加至160mg(2粒),或加用利尿药。肾功能不全(严重肾衰见禁忌症)及非胆管源性,无淤胆的肝功能不全患者无需调整剂量。本品可以与其他抗高血压药物联合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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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硫酸庆大霉素或其他氨基糖苷类抗生素、普鲁卡因过敏者禁用。 |
包括2316名患者的安慰剂对照试验,全面比较了本品和安慰剂的副作用。下表显示了10个安慰剂对照试验报告的不良反应发生情况,患者服用缬沙坦10~320mg/日,直至12周。2316名患者中1281人、660人分别服用80mg、160mg。不良反应发生率与用药剂量及用药时间无关,因此,将各种剂量下发生的不良反应合计统计。不良反应的发生率与性别、年龄、种族无关。所有发生率ge;1%的不良反应均列于下表中(无论是否与所研究的药物有关)。(详见内包装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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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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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早期(妊娠头3个月):妊娠种类B动物实验表明对胎儿没有危害中期和晚期(妊娠第2、第3个3个月):妊娠种类D有证据表明对人类胎儿有危害,但相对母亲获得的治疗益处而言,利大于弊。鉴于血管紧张素Ⅱ受体拮抗剂的作用机制,不能排除对胎儿的危害。妊娠中、晚期应用直接作用于RAAS的药物,可以导致胎儿伤害或死亡。胎儿从妊娠中期开始出现肾灌注,后者依赖于RAAS系统的发育,因此妊娠中晚期应用本品,风险增高。与其他直接作用于RAAS的药物相似,本品不宜用于妊娠期。如果在用药期间发现妊娠,应尽早停用缬沙坦。所有在宫内与药物接触过的新生儿应密切观察,保证足够的尿量、防止高血钾、监测血压。必要时采用适当治疗措施(如再水化),清除药物。缬沙坦可以从兔的乳汁排出,目前尚无对哺乳期女性的研究,因此本品不宜用于哺乳期。儿童用药:本品用于儿童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尚无相关研究。尚无儿童用药的经验。老年用药:尽管服用缬沙坦后,老年人的系统暴露浓度稍大于年轻人,但并无任何临床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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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消炎、止痛、促进胃黏膜修复,主要用于慢性、浅表性胃炎,用于其他胃炎。 |
治疗轻、中度原发性高血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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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少数病人服用可有食欲减退、恶心等。2.偶有听力减退、耳鸣、眩晕,偶有肾功能损伤和少尿。3.偶有皮疹、荨麻疹等过敏反应。4.偶见有正铁血红蛋白血症引起缺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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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并不宜长期应用。2.如患者具有明显的警戒症状,如消瘦、贫血或大便潜血阳性等,应及时去医院做详细检查。3.失水、第8对脑神经损害、重症肌无力或帕金森病、肾功能损害者慎用。4.对其他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如链霉素、阿米卡星等过敏的患者,也可能对本品过敏。5.对其他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如妥布霉素、西索米星等耐药的细菌,也很可能对本品耐药。6.长期或大剂量服用本品的慢性肠道感染的患者应注意出现肾毒性或耳毒性的可能。7.长期或大剂量服用本品宜定期进行尿常规、肾功能、听力检查或听电图测定。8.长期服用本品可能会导致肠道菌群紊乱。9.本品有局部止痛作用,可能掩盖胃癌症状。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低钠和/或血容量不足 极少数情况下,严重缺钠和/或血容量不足患者(如:大剂量应用利尿剂),应用本品治疗开始时,可能出现症状性低血压。应该在用药之前,纠正低钠和/或血容量不足,或将利尿剂减量。如果发生低血压,应该让患者平卧,必要时静脉输注生理盐水。血压稳定后恢复本品治疗。 2.肾动脉狭窄 12例因单侧肾动脉狭窄导致的继发性肾血管性高血压患者服用本品4天,没有引起肾血流动力学、肌酐、尿素氮(BUN)明显变化。由于其他作用于RAAS的药物可能使单侧或双侧肾动脉狭窄患者的BUN和肌酐升高,建议进行监测确保安全。 3.肾功能不全 肾功能不全患者不需要调整剂量。 4.肝功能不全 肝功能不全患者不需要调整剂量。 5.轻至中度肝功能不全患者缬沙坦剂量不应超过80mg/日。 6.缬沙坦主要以原型从胆汁排泄,胆道梗阻患者排泄减少(见药代动力学),对这类患者使用缬沙坦应特别小心。 7.与其它抗高血压药一样,服药患者在驾驶、操纵机器时应小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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