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消炎、止痛、促进胃黏膜修复,主要用于慢性、浅表性胃炎,用于其他胃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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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中含硫酸庆大霉素和盐酸普鲁卡因。 |
每揿含25微克沙美特罗(昔萘酸盐形式)和125微克丙酸氟卡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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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回音必集团浙江齐齐制药有限公司 |
Glaxo Wellcome Producti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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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3022152 |
注册证号H201403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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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消炎、止痛、促进胃黏膜修复,主要用于慢性、浅表性胃炎,用于其他胃炎。 |
适用于对哮喘进行常规治疗的患者的联合用药,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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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日3次,一次2粒,饭前温开水吞服或遵医嘱。 |
本品只能经口腔吸入。应该让病人认识到舒利迭气雾剂必须每日使用才能获得最佳益处,即使没有症状时也如此。患者应该由医生定期再评估,以使所接受的舒利迭保持最佳剂量,并且只能在医生的建议下才能改变。应将药量调整至维持有效控制症状的最小剂量。当最小剂量的联合用药使控制的症状得以维持时,下一步可试验单独使用吸入型皮质激素。应根据病情的严重程度给病人开含适宜剂量丙酸氟替卡松的舒利迭。如果病人所需的剂量在推荐剂量范围以外,应给予适当剂量的β2-激动剂和/或皮质激素。推荐剂量:成人和12岁及12岁以上的青少年,根据医生对患者需要激素剂量的判断:每次两揿25μg沙美特罗和125μg丙酸氟替卡松,每日两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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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硫酸庆大霉素或其他氨基糖苷类抗生素、普鲁卡因过敏者禁用。 |
所有与单个成分(昔萘酸沙美特罗和丙酸氟替卡松)有关的不良反应列表如下。与单个成分不良事件特征相比,未发现与复方制剂有关的其他不良反应。按系统器官分类和发生频率总结的不良事件列表如下,频率分为:十分常见(≥1/10)、常见(≥1/100~<1/10)、偶见(≥1/1000~<1/100)、罕见(≥1/10,000~<1/1000)和十分罕见(<1/10,000)。大部分事件发生频率基于23项哮喘和7项COPD研究的临床试验汇总数据。并非全部事件均报告于临床试验,部分事件发生频率计算基于自发报告数据。其余请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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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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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无人类生育力方面的数据。动物研究表明,丙酸氟替卡松或沙美特罗不会对生育力产生影响。在妊娠女性中的数据有限。妊娠期间,仅在对母亲的预期获益大于对胎儿的可能风险情况下才能使用本品,治疗妊娠女性时应使用可充分控制哮喘的最低有效剂量。因为在动物试验中,β2 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和糖皮质激素过高的全身暴露下,有产生胎儿畸形的情况(参见【儿童用药】)。尚不清楚沙美特罗和丙酸氟替卡松/代谢产物是否可排泄到人类母乳中。不能排除对母乳喂养的新生儿/婴儿构成风险的可能性。必须考虑到儿童哺乳获益和母亲的治疗获益,决定是否停止哺乳或停止舒利迭治疗。因为动物研究已表明沙美特罗和丙酸氟替卡松及其代谢产物可排泄到哺乳大鼠的乳汁中。儿童用药:参见【用法用量】老年用药:老年人或肾脏受损的病人无需调整剂量。尚无有关在肝脏受损的病人中使用舒利迭 气雾剂的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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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消炎、止痛、促进胃黏膜修复,主要用于慢性、浅表性胃炎,用于其他胃炎。 |
适用于对哮喘进行常规治疗的患者的联合用药,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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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少数病人服用可有食欲减退、恶心等。2.偶有听力减退、耳鸣、眩晕,偶有肾功能损伤和少尿。3.偶有皮疹、荨麻疹等过敏反应。4.偶见有正铁血红蛋白血症引起缺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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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并不宜长期应用。2.如患者具有明显的警戒症状,如消瘦、贫血或大便潜血阳性等,应及时去医院做详细检查。3.失水、第8对脑神经损害、重症肌无力或帕金森病、肾功能损害者慎用。4.对其他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如链霉素、阿米卡星等过敏的患者,也可能对本品过敏。5.对其他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如妥布霉素、西索米星等耐药的细菌,也很可能对本品耐药。6.长期或大剂量服用本品的慢性肠道感染的患者应注意出现肾毒性或耳毒性的可能。7.长期或大剂量服用本品宜定期进行尿常规、肾功能、听力检查或听电图测定。8.长期服用本品可能会导致肠道菌群紊乱。9.本品有局部止痛作用,可能掩盖胃癌症状。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运动员慎用。 不可突然中断本品的治疗。因为这样可能有加重病情的危险,应在医生的指导下逐步减少使用剂量。 甲状腺机能亢进的患者慎用本品。 哮喘相关死亡 LABA(长效β2受体激动剂),如沙美特罗(本品的活性成分之一)可增加哮喘相关死亡的风险。现有数据不足以确定吸入性皮质类固醇或其他长期哮喘控制药物同时使用是否可以减轻LABA所致哮喘相关死亡的增加风险。对照临床试验的现有数据表明,LABA可增加儿童和青少年患者哮喘相关住院的风险。因此,治疗哮喘患者时,医生仅为长期哮喘控制药物如吸入性皮质类固醇控制不佳或疾病严重度明确需要开始吸入性皮质类固醇和LABA治疗的患者开具处方。一旦达到并保持哮喘控制,则定期评估患者,且如果可能的话,在不失去哮喘控制的前提下采取降级治疗(例如,中止本品),且患者接受长期哮喘控制药物如吸入性皮质类固醇维持治疗。低或中等剂量吸入性皮质类固醇充分控制的哮喘患者请勿使用本品。 疾病恶化和急性发作 哮喘迅速恶化或可能危及生命的发作患者不应开始本品治疗。尚未在哮喘急性恶化受试者中研究本品。在此种情况下不适于开始本品的治疗。 哮喘显著恶化或急性恶化患者开始沙美特罗(本品中的成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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