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感冒引起的头痛、发热、鼻塞、流涕、咽痛、痰多等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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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片含双氯芬酸钠15mg,人工牛黄15mg,马来酸氯苯那敏2.5mg。 |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卡波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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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广东九明制药有限公司 |
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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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4337 |
国药准字H20020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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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感冒引起的头痛、发热、鼻塞、流涕、咽痛、痰多等症。 |
本品用于配合饮食控制,用于治疗糖尿病。或降低糖耐量低减者的餐后血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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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片,一日3次或遵医嘱。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阿卡波糖片: 1、用餐前即刻整片吞服或与前几口食物一起咀嚼服用,剂量因人而异。 2、一般推荐剂量为:起始剂量为每次50mg,每日3次。以后逐渐增加至每次0.1g,每日3次。个别情况下,可增至每次0.2g,每日3次。或遵医嘱。 3、如果病人在服药4-8周后疗效不明显,可以增加剂量。如果病人坚持严格的糖尿病饮食仍有不适时,就不能再增加剂量,有时还需适当减少剂量,平均剂量为一次0.1g,一日3次。 阿卡波糖胶囊: 用餐前即刻整粒吞服,剂量需个体化。一般推荐剂量为:起始剂量为每次50mg,每日3次,以后逐渐增加至每次0.1g。每次3次,个别情况下,可增加至每次0.2g,每日3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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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对双氯芬酸钠、马来酸氯苯那敏以及人工牛黄过敏者禁用。2.新生儿或早产儿禁用。3.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1、对阿卡波糖和/或非活性成分过敏者禁用。 2、有明显消化和吸收障碍的慢性胃肠功能紊乱患者禁用。 3、患有由于肠胀气而可能恶化的疾患(如Roemheld综合症、严重的疝、肠梗阻和肠溃疡)的病人禁用。 4、严重肾功能损害(肌酐清除率25ml/分)的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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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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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感冒引起的头痛、发热、鼻塞、流涕、咽痛、痰多等症。 |
本品用于配合饮食控制,用于治疗糖尿病。或降低糖耐量低减者的餐后血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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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用药后发生儿童血尿的病例报道较多;其次为胃不适,烧灼感;此外尚有头痛、头晕、嗜睡,以及皮疹、心悸、胸闷、咽喉痛等不良反应。 |
1、常有胃肠胀气和肠鸣音,偶有腹泻和腹胀,极少见有腹痛。 2、如果不遵守规定的饮食控制,则胃肠道副作用可能加重。如果控制饮食后仍有严重不适的症状,应咨询医生以便暂时或长期减小剂量。 3、极个别病例可能出现诸如红斑、皮疹和荨麻疹等皮肤过敏反应。 4、极个别病例观察到水肿的发生。极个别病例发生轻度肠梗阻或肠梗阻。 5、据报道在极个别情况可出现黄疸和/或肝炎合并肝损害。在日本发现个别患者发生爆发性肝炎而死亡,但是否与阿卡波糖有关还不明确。 6、在接受阿卡波糖每日150至300mg治疗的患者,观察到个别患者发生与临床有关的肝功能检查异常(3次超过正常高限,参考注意事项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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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可通过胎盘,妊娠期避免使用。2.小量氯苯那敏可由乳汁排出,并抑制泌乳。3.有肝、肾功能损害或溃疡病史者慎用,尤其是老年人。4.下列情况应慎用寿如松氯芬黄敏片:膀胱颈部梗阻、幽门十二指肠梗阻、心血管疾病、青光眼、高血压等。5.驾驶机动车辆、操作机械及高空作业者不宜服用。 |
1、病人应遵医嘱调整剂量。 2、如果病人在服药4-8周后疗效不明显,可以增加剂量。 3、个别病人,尤其是在使用大剂量时会发生无症状的肝酶升高。因此,应考虑在用药的头6-12个月检测肝酶的变化。但停药后肝酶值会恢复正常。 4、本品可使蔗糖分解为果糖和葡萄糖的速度更加缓慢。因此如果发生急性的低血糖,不宜使用蔗糖,而应该使用葡萄糖纠正低血糖反应。 5、服用阿卡波糖治疗期间,由于结肠内碳水化合物酵解增加,蔗糖或含有蔗糖的食物常会引起腹部不适,甚至导致腹泻。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因为无法得到有关本药在妊娠妇女中使用的资料,妊娠期妇女禁用。 (2)哺乳期大鼠服用放射性标记的阿卡波糖后,在其乳汁中发现了少量的放射活性物质,在人类尚无类似的发现。即使如此,由于尚不能排除乳汁中阿卡波糖对婴儿的影响,故哺乳期妇女禁用。 7、儿童用药:鉴于尚无本品对儿童和青春期少年的疗效和耐受性的足够资料,本品不应使用于18岁以下的患者。 8、老年用药:没有特殊注意事项。 9、药物过量:当过量的阿卡波糖胶囊与含碳水化合物的食物或饮料一起服用时,会发生严重的胃肠胀气和腹泻;如果空腹服用过量阿卡波糖胶囊,一般情况下不会发生胃肠道反应。当服用了过量的阿卡波糖胶囊时,在随后的4-6小时内要避免饮用或吃含碳水化合物的食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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