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感冒引起的头痛、发热、鼻塞、流涕、咽痛、痰多等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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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片含双氯芬酸钠15mg,人工牛黄15mg,马来酸氯苯那敏2.5mg。 |
盐酸舍曲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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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广东九明制药有限公司 |
广东逸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原广东逸舒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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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4337 |
国药准字H200608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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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感冒引起的头痛、发热、鼻塞、流涕、咽痛、痰多等症。 |
抑郁症、强迫症、社交恐惧症、恐慌症、创伤后应激障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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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片,一日3次或遵医嘱。 |
成人每日服药一次,早或晚均可,与食物同服或不同服均可。通常治疗抑郁症和强迫症的有效剂量为50毫克/日。 少数患者疗效不佳而对药物耐受较好时,可在几周内根据疗效逐渐增加药物剂量、每次增加50毫克,最大可增至200毫克/日,每日一次。因舍曲林的消除半衰期为24小时,调整剂量的间隔时间不应短于1周。 服药7天左右可见疗效,完全的疗效则在服药的第2至4周才显现,强迫症疗效的出现则可能需要更长时间。 长期用药应根据疗效调整剂量,并维持在最低的有效治疗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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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对双氯芬酸钠、马来酸氯苯那敏以及人工牛黄过敏者禁用。2.新生儿或早产儿禁用。3.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1.本品禁用于对舍曲林过敏者; 2.舍曲林禁止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MAOIs)合用(参见药物相互作用)。 3.舍曲林禁止与匹莫齐特合用(参见药物相互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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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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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感冒引起的头痛、发热、鼻塞、流涕、咽痛、痰多等症。 |
抑郁症、强迫症、社交恐惧症、恐慌症、创伤后应激障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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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用药后发生儿童血尿的病例报道较多;其次为胃不适,烧灼感;此外尚有头痛、头晕、嗜睡,以及皮疹、心悸、胸闷、咽喉痛等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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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可通过胎盘,妊娠期避免使用。2.小量氯苯那敏可由乳汁排出,并抑制泌乳。3.有肝、肾功能损害或溃疡病史者慎用,尤其是老年人。4.下列情况应慎用寿如松氯芬黄敏片:膀胱颈部梗阻、幽门十二指肠梗阻、心血管疾病、青光眼、高血压等。5.驾驶机动车辆、操作机械及高空作业者不宜服用。 |
1.舍曲林与可增加5-羟色胺神经传导的药物如色氨酸或芬氟拉明合用时应慎重考虑,避免出现可能的药效学相互作用。 2.由其它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抗抑郁药物或抗强迫症药物转换为舍曲林治疗的最佳时机尚无经验。转换治疗时,特别是长效药物如氟西汀,应谨慎小心,应进行慎重的药效学评价和监测。由一种选择性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转换为另一种药物治疗的清洗期目前还未确定。 3.躁狂/轻躁狂的激活作用:上市前的试验期间,接受舍曲林治疗的病人约0.4%出现轻躁狂或躁狂。应用其他已上市的抗抑郁药物或抗强迫症药物治疗情感性障碍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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