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高血压与充血性心力衰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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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培哚普利叔丁胺盐。 |
每片含乳酸亚铁0.1克。辅料为:预胶化淀粉、乳糖、羟丙纤维素、羟丙甲纤维素、硬脂酸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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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施维雅(天津)制药有限公司 |
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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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03382 |
国药准字H200207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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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高血压与充血性心力衰竭。 |
用于治疗缺铁性贫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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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培哚普利片必须饭前服用,因为食物改变其活性代谢产物培哚普利拉的生物利用度。培哚普利每天服用一次。1、无水钠丢失或肾衰(即正常情况下):有效剂量为4mg/天,早晨一次服用。根据疗效,剂量可于三至四周内逐渐增至最大剂量8mg/天。如果必要,可合并使用排钾利尿剂以进一步降低血压。2、已使用利尿剂治疗的高血压患者:(1)开始治疗之前三天,停止服用利尿剂。如果必要,以后可以再次加服利尿剂。(2)或由2mg开始治疗,并根据降压效果调整剂量。在治疗之前和治疗开始的最初15天内,建议监测血肌酐和血钾水平。3、老年人(参阅:注意事项)由小剂量(2mg/天,早晨服药)开始治疗,如果必要,一个月之后,增加至4mg/天。假如以前的检查显示肾功能异常并非是由于年龄而造成,必要时可以根据病人的肾功能状况调整剂量(参阅:下表)。肌酐清除率能精确显示老年人的肾脏功能,肌酐清除率是根据血肌酐并用年龄,体重和性别修正,用公式计算:(140-年龄)*体重/0.814。 |
口服,成人每次0.2g(2片),一日3次,小儿剂量按年龄进行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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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临床副作用:1.头痛、疲倦,眩晕,情绪或睡眠紊乱,痛性痉挛;2.体位性或非体位性低血压(参阅:注意事项);3.少数病例皮疹;4.胃痛,厌食,恶心,腹痛,味觉障碍;5.已报道干咳与服用ACE抑制剂有关,其特点为持续性。但停药后干咳消失,如有上述情况,应考虑这种症状可能是由药物引起的;6.极少见:血管神经性水肿(参阅:警告).对实验室指标的影响:血尿素和血肌酐中度升高,停止治疗后可恢复。这种升高多见于合并肾动脉狭窄、利尿剂治疗的高血压肾衰患者。 |
偶见轻度的腹痛、腹泻、食欲不振或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刺激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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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动物试验无致畸报道。儿童用药:儿童使用培哚普利的安全性和疗效尚未确定。老年用药:开始治疗之前应检查肾功能和血钾(参阅用法用量)起始剂量应根据血压变化进行调整在有水钠丢失的病例则更应谨慎以免引起血压突然下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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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高血压与充血性心力衰竭。 |
用于治疗缺铁性贫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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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铁为机体不可缺少的元素,是构成血红蛋白、肌红蛋白及多种组织酶的重要成分。机体缺乏铁,可引起缺铁性贫血或其它各种缺铁性疾病。乳酸亚铁吸收率较高,可作为铁元素的补充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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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与其他药物一样,本品对部分人可能有不良反应,如胃肠道不适、眩晕、痉挛、局部皮疹;干咳偶有出现。若上述情况持续,请通知您的医师。 2.在下述情况下禁止使用本品:以前对培跺普利有过敏反应,妊娠、哺乳期妇女,儿童。 3.接受血液透析的病人可能有过敏反应,应慎用。 4.无论是意外或有意服药过量,预测的症状和体征都与低血压有关。必须立即通知医师,除洗胃外,应立即建立静脉通道作等渗盐水输注。 |
1.酒精中毒、肝炎、急性感染、肠道炎症、胰腺炎等患者慎用。 2.饭后服用可减少胃肠道反应。 3.服药后2小时内忌饮茶及服用含鞣酸较多的药物。 4.长期服用,可使机体内铁过多,而引起慢性铁血黄素症。 5.服用本品后,可使大便变黑,较大剂量时可干扰大便的隐血试验,停药后消失。 6.口服本品期间,不宜注射铁剂,以免发生毒性反应。 7.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血红蛋白、网织红细胞、血清铁蛋白及血清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