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高血压(单独或与其他药物合并使用)。 (2)心绞痛:尤其自发性心绞痛(单独或与其他药物合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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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苯磺酸氨氯地平。 |
本品活性成份为盐酸贝尼地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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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宁波大红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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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0161 |
国药准字H20184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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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高血压(单独或与其他药物合并使用)。 (2)心绞痛:尤其自发性心绞痛(单独或与其他药物合并使用)。 |
原发性高血压,心绞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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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通常口服起始剂量为5mg,每日一次,最大不超过10mg,每日一次。瘦小者、体质虚弱者、老年患者或肝功能受损者从2.5mg,每日一次开始用药;合用其它抗高血压药者也从此剂量开始用药。用药剂量根据个体需要进行调整,调整期应不少于7-14天,以便医生充分评估患者对该剂量的反应。但在临床有保障的前提下,可以加快调整速度。治疗心绞痛的推荐剂量是5-10mg,老年患者或肝功能受损者需减量。 |
原发性高血压:以盐酸贝尼地平计,成人用量通常为1日1次,1次2-4mg,早饭后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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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氨氯地平过敏的病人禁用本品。 |
对本药获得批准至1997年10月期间的使用情况进行了调查研究,总样本量为4679例。其中发生副作用及临床检验值异常的分别为219例(发生率为4.7%)、361例。主要副作用有心悸24例(0.5%)、颜面潮红22例(0.5%)、头痛20例(0.4%)等。 1.严重不良反应 肝功能损害、黄疸(频度不明):有时会出现伴有AST(GOT)、ALT (GPT)、Y-GTP上升等的肝功能损害及黄疸,故应注意观察。若出现异常,应停药并进行适当处置。 2.其他不良反应 有时会出现下述副作用,故应注意观察。若出现异常,应减量或停药并进行适当处置。若出现黑体字所述副作用时,应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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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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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高血压(单独或与其他药物合并使用)。 (2)心绞痛:尤其自发性心绞痛(单独或与其他药物合并使用)。 |
原发性高血压,心绞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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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在10mg/日的剂量范围内有良好的耐受性,较常见的副反应是头痛、水肿、疲劳、失眠恶心、腹痛、面红、心悸和头晕。较为少见的副反应为瘙痒、皮疹、呼吸困难、无力、肌肉痉挛和消化不良。与其他钙拮抗相似,极少有心肌梗塞和胸痛的不良反应报道,而且这些不良反应不能与病人本身的基础疾病明确区分,尚未发现与本品有关的实验室检查参数异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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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心绞痛和/或心肌梗死:罕见。有严重的阻塞性冠状动脉疾病的患者,在开始应用钙通道拮抗剂治疗或加量时,会出现心绞痛发作频率、时程和/或严重性上升,或发展为急性心肌梗死,机制不明。 2.低血压:由于本品逐渐产生扩血管作用,口服一般很少出现急性低血压。但本品与其它外周扩血管药物合用时仍需谨慎,特别是对于有严重主动脉瓣狭窄的病人。 3.心力衰竭患者:钙通道阻滞剂应慎用于心衰患者。 4.肝功能不全患者:严重肝功能不全患者应慎用本品。 5.肾功能衰竭患者:肾衰患者的起始剂量可以不变。 6.停用β-阻滞剂:本品对突然停用β-阻滞剂所产生的反跳症状没有保护作用。因此,停用β-阻滞剂仍需逐渐减量。 7.本品在梗阻性肺病、代偿良好的心力衰竭、外周血管疾病、糖尿病和脂质异常疾病的病人中可以安全使用。 |
1.慎重用药(下述患者应慎重用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