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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解热镇痛,利咽解毒,祛痰定惊。用于小儿发热,惊悸不安,咽喉肿痛及肺热痰多咳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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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粒含人工牛黄5毫克、南板蓝根浸膏50毫克、对乙酰氨基酚150毫克。辅料为聚山梨酯80、羟苯乙酯、半合成脂肪酸甘油酯。 |
布洛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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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黑龙江天龙药业有限公司 |
扬州市三药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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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63346 |
国药准字H109703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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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解热镇痛,利咽解毒,祛痰定惊。用于小儿发热,惊悸不安,咽喉肿痛及肺热痰多咳嗽。 |
用于感冒或流感引起的发热、头痛、也用于缓解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偏头痛、牙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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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直肠给药,一至三岁儿一次1粒,一日1次,三至六岁一次1粒,日2次。 |
口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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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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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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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解热镇痛,利咽解毒,祛痰定惊。用于小儿发热,惊悸不安,咽喉肿痛及肺热痰多咳嗽。 |
用于感冒或流感引起的发热、头痛、也用于缓解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偏头痛、牙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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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以清热为主、连续使用不得超过3天,发热持续未缓解,应及时就诊。 2.本品含对乙酰基酚。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3.出现皮疹、荨麻疹等过欲反应时,应立即停止使用。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