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作为添加药物,本品用于对一线抗心绞痛治疗控制不佳或无法耐受的稳定型心绞痛成年患者的对症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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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曲美他嗪。 |
本品主要成份为富马酸比索洛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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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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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93055 |
国药准字H20083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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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作为添加药物,本品用于对一线抗心绞痛治疗控制不佳或无法耐受的稳定型心绞痛成年患者的对症治疗。 |
高血压、冠心病(心绞痛)。伴有心室收缩功能减退(射血分数≤35%,根据超声心动图确定)的中度至重度慢性稳定性心力衰竭。在使用本品前,需要遵医嘱接受ACE抑制剂、利尿剂和选择性使用强心甙类药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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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每日口服2次,每次35mg(1片),早晚餐时服用。三个月后评价治疗效果,若无治疗作用可停药。肾功能损害的患者:对于中度肾功能损害(肌酐清除率[30-60]ml/min)患者(参见【注意事项】和药【代动力学】),推荐剂量为每日早餐期间服用一片35mg片剂。 |
对于所有适应症:应在早晨并可以在进餐时服用本品。用水整片送服,不应咀嚼。本品需按照医生处方使用。高血压或心绞痛的治疗:通常每日一次,每次5mg富 马酸比索洛尔。轻度高血压患者可以从2. 5mg富马酸比索洛尔开始治疗。如果效果均不明显,剂量可增至每日一次,每次10mg富马酸比索洛尔。本品剂量应该根据个体情况进行调整,应特别注意脉搏和治疗效果。本品宜长期用药。无医嘱不可改变本药的剂量,也不宜中止服药。如需停药时,应逐渐停用,不可突然中断。冠心病患者尤需特别注意。慢性稳定性心力衰竭(CHF) 的治疗:开始比索洛尔治疗时患者病情必须稳定(无急性衰竭)。慢性心力衰竭标准治疗包括一种ACE抑制剂(或当对ACE抑制剂不耐受时使用血管紧张素受体阻滞剂)、 -受体阻滞剂、利尿剂,以及适当时使用强心甙类药物。本品治疗慢性稳定性心力衰竭需要经过特殊的剂量滴定期。 建议在有治疗慢性心力衰竭经验的医生指导下使用本品。注意:本品治疗慢性稳定性心力衰竭时,必须要有一个剂量滴定阶段,应从低剂量开始,按以下方案逐渐增加: 1.25mg, 每日1次,用药1周,如果耐受性良好,则增加至2.5mg,每日1次,继续用药1周,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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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不良反应,即被认为至少可能与曲美他嗪治疗相关的不良事件,按以下常规频率列表如下:很常见(1/10);常见(1/100至<1/10);不常见(1/1000至<1/100);罕见(1/10000至<1000);极罕见(<10000);未知(无法通过已有数据估算)。其余详见说明书。 |
下述不良反应按照系统器官分类,发生率定义如下:十分常见(10%),常见(1%,<10%),偶见(0. 1%,<1%),罕见(0.01%,<0.1%),十分罕见(<0.01%)。神经系统异常:常见:头晕,头痛实。验室检查罕见:甘油三酯升高,肝酶升高(ALAT, ASAT)。眼异常:罕见:泪液分泌减少(已经考虑患者是否使用了隐形眼镜),十分罕见:结膜炎。耳和迷路异常:罕见:听力障碍。心脏异常:十分常见:心动过缓(慢性心力衰竭患者中),常见:既有心力衰竭恶化(慢性心力衰竭患者中),偶见:房室传导障碍;心动过缓(高血压或心绞痛患者中);既有心力衰竭恶化(高血压或心绞痛患者中)。血管异常:常见:肢端发冷或麻木;低血压,特别在心力衰竭患者中,偶见:体位性低血压,罕见:晕厥。呼吸道异常:偶见:在支气管哮喘患者或有气道阻塞性疾病病史患者中出现支气管痉挛,罕见:过敏性鼻炎。胃肠道异常:常见:主诉胃肠道病症,如恶心、呕吐、腹泻、便秘。肌肉骨骼和结缔组织异常:偶见:肌肉无力和痉挛,罕见:过敏性鼻炎。皮肤异常:罕见:过敏反应,如瘙痒、潮红、皮疹。十分罕见:脱发。-受体阻滞剂可能会引起或加重银屑病,或引起银屑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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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妊娠:无孕妇使用曲美他嗪的数据。动物研究未显示在生殖毒性方面直接或间接的有害影响(参见【药理毒理】)。从安全的角度考虑,最好避免在妊娠期间服用该药。2.哺乳:曲美他嗪及其代谢产物是否经母乳排出尚不清楚。不能排除对新生儿/婴幼儿的风险。哺乳期间不应服用曲美他嗪。3.生育能力:生殖毒性研究表明不影响雄性和雄性大鼠的生育能力(参见【药理毒理】)。儿童用药:尚未确定曲美他嗪在18岁以下人群中的安全性和疗效。无可用数据。老年用药:由于存在肾功能与年龄相关的下降,老年患者的曲美他嗪暴露量可能增加(参见【药代动力学】)。在中度肾功能损害(肌酐清除率30-60m/min)患者中,推荐剂量为每日早餐期间服用1片35mg片剂。老年患者剂量增加时应谨慎(参见【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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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作为添加药物,本品用于对一线抗心绞痛治疗控制不佳或无法耐受的稳定型心绞痛成年患者的对症治疗。 |
高血压、冠心病(心绞痛)。伴有心室收缩功能减退(射血分数≤35%,根据超声心动图确定)的中度至重度慢性稳定性心力衰竭。在使用本品前,需要遵医嘱接受ACE抑制剂、利尿剂和选择性使用强心甙类药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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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此药不作为心绞痛发作时的对症治疗用药,也不适用于不稳定心绞痛或心肌梗死的初始治疗。此药不应用于入院前或入院后最初几天的治疗。心绞痛发作时,对冠状动脉病况应重新评估,并考虑治疗的调整(药物治疗和可能的血运重建)。 2.曲美他嗪可引起或加重帕金森症状(震颤、运动不能、张力亢进),应定期进行检查,尤其针对老年患者。出现可疑情况时,应由神经科医生进行适当检查。 3.发生运动障碍时,如帕金森症状、不宁腿综合征、震颤、步态不稳,应彻底停用曲美他嗪。 4.这些事件发生率低,且停药后通常是可逆的。多数患者停用曲美他嗪后4个月内恢复。如果停药后帕金森症状持续4个月以上,则应征询神经科医生的意见。 5.可能会出现与步态不稳或低血压相关的跌倒,特别是对于服用抗高血压药物的患者(参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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