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作为添加药物,本品用于对一线抗心绞痛治疗控制不佳或无法耐受的稳定型心绞痛成年患者的对症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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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曲美他嗪。 |
盐酸曲美他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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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
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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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93055 |
国药准字H200737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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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作为添加药物,本品用于对一线抗心绞痛治疗控制不佳或无法耐受的稳定型心绞痛成年患者的对症治疗。 |
心绞痛发作的预防性治疗。眩晕和耳鸣的辅助性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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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每日口服2次,每次35mg(1片),早晚餐时服用。三个月后评价治疗效果,若无治疗作用可停药。肾功能损害的患者:对于中度肾功能损害(肌酐清除率[30-60]ml/min)患者(参见【注意事项】和药【代动力学】),推荐剂量为每日早餐期间服用一片35mg片剂。 |
口服,每日3次,每次1片,三餐时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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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不良反应,即被认为至少可能与曲美他嗪治疗相关的不良事件,按以下常规频率列表如下:很常见(1/10);常见(1/100至<1/10);不常见(1/1000至<1/100);罕见(1/10000至<1000);极罕见(<10000);未知(无法通过已有数据估算)。其余详见说明书。 |
罕见胃肠道不适(恶心、呕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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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妊娠:无孕妇使用曲美他嗪的数据。动物研究未显示在生殖毒性方面直接或间接的有害影响(参见【药理毒理】)。从安全的角度考虑,最好避免在妊娠期间服用该药。2.哺乳:曲美他嗪及其代谢产物是否经母乳排出尚不清楚。不能排除对新生儿/婴幼儿的风险。哺乳期间不应服用曲美他嗪。3.生育能力:生殖毒性研究表明不影响雄性和雄性大鼠的生育能力(参见【药理毒理】)。儿童用药:尚未确定曲美他嗪在18岁以下人群中的安全性和疗效。无可用数据。老年用药:由于存在肾功能与年龄相关的下降,老年患者的曲美他嗪暴露量可能增加(参见【药代动力学】)。在中度肾功能损害(肌酐清除率30-60m/min)患者中,推荐剂量为每日早餐期间服用1片35mg片剂。老年患者剂量增加时应谨慎(参见【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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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作为添加药物,本品用于对一线抗心绞痛治疗控制不佳或无法耐受的稳定型心绞痛成年患者的对症治疗。 |
心绞痛发作的预防性治疗。眩晕和耳鸣的辅助性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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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抗心绞痛药。具有对抗肾上腺素、去甲肾上腺素及加压素的作用,能降低血管阻力,增加冠脉及循环血流量,促进心肌代谢及心肌能量的产生。同时能降低心肌耗氧量,从而改善心肌氧的供需平衡。亦能增加对强心苷的耐受性。心绞痛患者的对照试验显示:1.本药可增加心绞痛患者的运动试验耐量,从治疗dl5起延缓运动诱发的心肌缺血,减少缺血,但不引起血流动力学的变化。2.限制快速血压波动并不引起心率显著变化,显著减少心绞痛发作频率。3.使硝酸甘油的用量明显减少。曲美他嗪作用机制:对缺血心肌的作用可能是直接细胞保护作用。通过保存缺血细胞内的能量代谢,防止细胞内ATP水平下降,在维持细胞内环境稳定的同时确保离子泵的功能完善和跨膜钠-钾泵正常转运,减少细胞内酸中毒以及阻止心肌细胞内钠和钙的聚集,保护细胞收缩功能和限制氧自由基造成的细胞溶解和内膜损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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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此药不作为心绞痛发作时的对症治疗用药,也不适用于不稳定心绞痛或心肌梗死的初始治疗。此药不应用于入院前或入院后最初几天的治疗。心绞痛发作时,对冠状动脉病况应重新评估,并考虑治疗的调整(药物治疗和可能的血运重建)。 2.曲美他嗪可引起或加重帕金森症状(震颤、运动不能、张力亢进),应定期进行检查,尤其针对老年患者。出现可疑情况时,应由神经科医生进行适当检查。 3.发生运动障碍时,如帕金森症状、不宁腿综合征、震颤、步态不稳,应彻底停用曲美他嗪。 4.这些事件发生率低,且停药后通常是可逆的。多数患者停用曲美他嗪后4个月内恢复。如果停药后帕金森症状持续4个月以上,则应征询神经科医生的意见。 5.可能会出现与步态不稳或低血压相关的跌倒,特别是对于服用抗高血压药物的患者(参见 |
此药不是心绞痛发作时的对症治疗用药,也不适用于对不稳定心绞痛或心肌梗死的初始治疗。此药不应用于入院前或入院后最初几天的治疗。心绞痛发作时,对冠状动脉病况应重新评估,并考虑治疗的调整(药物治疗和可能的血运重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