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肺气、益精血。用于元气亏损,肺虚咳嗽,病后衰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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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刺五加、蛤蚧(去鳞、头足)、肉苁蓉、人参、人参露 |
鸡血藤、阿胶(海蛤粉炒)、岗稔子、肉桂、党参、艾叶(炒)、益母草(制)、金樱子、五指毛桃、香附(制)、豆豉姜、高良姜、苍术、千斤拔、桑寄生、白背叶、荠菜、甘草(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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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长白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广州白云山奇星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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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2256 |
国药准字Z440227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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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肺气、益精血。用于元气亏损,肺虚咳嗽,病后衰弱。 |
贫血头晕、面色苍白、月经不规律、月经量少、经期腹痛、身体虚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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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2次。 |
口服。一次3片,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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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感冒发热勿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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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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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肺气、益精血。用于元气亏损,肺虚咳嗽,病后衰弱。 |
贫血头晕、面色苍白、月经不规律、月经量少、经期腹痛、身体虚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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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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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油腻食物。2.服用本品同时不宜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3.修元五加参蛤蚧精宜饭前服用。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孕妇、小儿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未明显改善,或症状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修元五加参蛤蚧精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在经期前3~5天开始服用,经期延长者连服2周为一个疗程;痛经者连服1周为一个疗程;带下病者连服3周为一个疗程;均连续服二个月经周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