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肺气、益精血。用于元气亏损,肺虚咳嗽,病后衰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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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刺五加、蛤蚧(去鳞、头足)、肉苁蓉、人参、人参露 |
乳香(制),没药(制),红花,威灵仙,川牛膝,香附(制),姜黄,当归,丹参,川芎,炙黄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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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长白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辽宁上药好护士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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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2256 |
国药准字Z200440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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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肺气、益精血。用于元气亏损,肺虚咳嗽,病后衰弱。 |
用于瘀血阻络所致的痹证,症见肌肉关节剧痛,痛处拒按,固定不移,可有硬节或瘀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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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2次。 |
口服,一次6粒,一日3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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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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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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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肺气、益精血。用于元气亏损,肺虚咳嗽,病后衰弱。 |
用于瘀血阻络所致的痹证,症见肌肉关节剧痛,痛处拒按,固定不移,可有硬节或瘀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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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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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油腻食物。2.服用本品同时不宜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3.修元五加参蛤蚧精宜饭前服用。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孕妇、小儿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未明显改善,或症状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修元五加参蛤蚧精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过敏体质者慎用。 2.本品活血化瘀,月经过多者慎用。 3.若出血性溃疡或非确有瘀血者慎用。 4.本品含有乳香、没药,脾胃虚弱者慎用。 5.肝肾两虚之痹病者(主要表现为关节肿大、变形,屈伸不利,强直,腰膝痠软)慎用。 6.本品含川乌、草乌有毒,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不可过量服用。 7.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服用本品症状加重,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停药并及时去医院诊治。 10.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食生冷、油腻、辛辣难消化的食品,以免加重病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