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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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贝诺酯。其化学名称为:4一乙酰胺苯基乙酰水杨酸酯。 |
熟大黄、黄连、黄芩、玄参、菊花、连翘、蝉蜕、蒺藜、车前子、赤芍、麦冬、当归等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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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河北金砖药业有限公司 |
吉林省大峻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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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3020869 |
国药准字Z200554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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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目赤肿痛、视物昏花、眼屎多、眼干、眼痒、迎风流泪、沙眼、结膜炎、角膜炎、白内障、青光眼、玻璃体混浊、黄斑变性、视网膜病变、近视、远视、老花、散光、弱视、飞蚊症、干眼症、视疲劳、糖尿病视网膜病变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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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2片,一日3~4次;老年人一日用量不超过5片。 |
口服。一次4片,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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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肝肾功能不全.阿司匹林对乙酰氨基酚过敏者以及其他非甾体抗炎药引起过哮喘、鼻炎及鼻息肉综合征者禁用。 |
孕妇、年老体弱、白内障患者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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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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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目赤肿痛、视物昏花、眼屎多、眼干、眼痒、迎风流泪、沙眼、结膜炎、角膜炎、白内障、青光眼、玻璃体混浊、黄斑变性、视网膜病变、近视、远视、老花、散光、弱视、飞蚊症、干眼症、视疲劳、糖尿病视网膜病变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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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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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4.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肝肾功能不全及有严重胃、肠溃疡病史者慎用。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有高血压、心脏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2.暴发火眼,表现为眼白充血发红,怕光、流泪、眼屎多,易起变证,常有角膜疾患并发,如出现头痛眼痛、视力明显下降,并伴有呕吐、恶心,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3.应用本药时一般应配合治疗暴发火眼的外用眼药,不能仅用本药。 4.服用三天后症状未改善者,应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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