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酚氨咖敏颗粒

酚氨咖敏颗粒

处方药 医保

河北金砖药业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用于感冒、发热、头痛、神经痛及风湿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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酚氨咖敏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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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酚氨咖敏颗粒
酚氨咖敏颗粒
阿德福韦酯片
阿德福韦酯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氨基比林0.1g,对乙酰氨基酚0.15g,咖啡因30mg,马来酸氯苯那敏2mg。

阿德福韦酯。辅料为:玉米淀粉、微晶纤维素、低取代羟丙纤维素、乳糖、聚乙二醇4000、硬脂酸镁、薄膜包衣材料。

生产企业

河北金砖药业有限公司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3024256

国药准字H20140073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感冒、发热、头痛、神经痛及风湿痛等。

本品适用于治疗有乙型肝炎病毒活动复制证据,并伴有血清氨基酸转移酶(ALT或AST)持续升高或肝脏组织学活动性病变的肝功能代偿的成年慢性乙型肝炎患者。

用法用量

冲服。一次1-2袋,一日3次,或遵医嘱。

患者必须在有慢性乙型肝炎治疗经验的医生指导下用本品治疗。成人(18-65岁)对于肾脏功能正常的患者,本品的推荐剂量为每日1次,每次10mg,饭前或饭后口服均可。目前尚不清楚最佳持续用药时间。患者应当定期监测乙型肝炎生化指标、病毒学指标和血清标志物等,至少每6个月1次。(其他用法用量请详见说明书)

副作用

1.对氨基比林、咖啡因或马来酸氯苯那敏过敏者禁用。2.胃溃疡患者禁用。3.新生儿或早产儿禁用。

详见说明书。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FDA妊娠毒性分类:C尚无阿德福韦酯用于妊娠妇女的充分的、良好对照的研究。慢性乙型肝炎是一种需要治疗的重病,只有妊娠妇女潜在获益大于对胎儿的潜在风险时,才能使用阿德福韦。口给予人生大鼠和兔子阿德福韦酯的升值研究中,在紫铜暴露相当于人类治疗剂量的23倍(大鼠)和40倍(兔子)时,未显示胚胎毒性和致畸性。不过,当静脉给予妊娠大鼠阿德福韦,暴露量相当于人用剂量的38倍时,可见胚胎毒性和胎仔畸形(全身性水肿、眼泡凹陷、脐疝和尾部扭结)发生率增加。当静脉给药暴露量为人治疗量的12倍时,未见这些不良生殖反应。因动物生殖研究不能总是预测人类的反应,只有在明确需要和细致考虑风险和获益后,阿德福韦才可在妊娠期使用。分娩尚无在妊娠妇女中的研究的以及缺乏阿德福韦对HBV从母体传播至婴儿的影响的数据。因此,应使用适当的婴儿免疫药物以避免新生儿HBV感染。哺乳期妇女尚不明确阿德是否会经乳汁分泌。因为许多药物会经乳汁分泌。而阿德福韦对哺乳期婴儿具有潜在的严重不良反应,应综合考虑药物对哺乳妇女的重要性,以确定或停止哺乳,或停止用药。儿童用药:本品在18岁以下患者中的疗效和安全性尚未明确。阿

成分

用于感冒、发热、头痛、神经痛及风湿痛等。

本品适用于治疗有乙型肝炎病毒活动复制证据,并伴有血清氨基酸转移酶(ALT或AST)持续升高或肝脏组织学活动性病变的肝功能代偿的成年慢性乙型肝炎患者。

药理作用

本复方所含氨基比林均有明显不良反应。服用氨基比林可有呕吐、皮疹、发热、大量出汗及发生口腔炎等,少数可致中性粒细胞缺乏、再生障碍性贫血、渗出性红斑、剥脱性皮炎、龟头糜烂等。

注意事项

1.本品长期服用可导致肾脏损害,严重者可致肾乳头坏死或尿毒症,甚至可能诱发肾盂癌和膀胱癌。2.氨基比林在胃酸下与食物发生作用,可形成致癌性亚硝基化合物,特别是亚硝胺,因此有潜在致癌性。3.不宜长久使用,以免发生中性粒细胞缺乏,用药超过1周要定期检查血象。4.长期服用可造成依赖性,并产生耐受力。5.对各种创伤性剧痛和内脏平滑肌绞痛无效。6.本品不可应用于下呼吸道感染和哮喘发作的患者(因可使痰液变稠而加重疾病)。7.交叉过敏,对其他抗组胺药或下列药品过敏者,对本品也可能过敏,如麻黄碱、肾上腺素、异丙肾上腺素,间羟异丙肾上腺素(羟喘)、去甲肾上腺素等拟交感神经药,对碘过敏者对本品可能也过敏。8.下列情况应慎用:膀胱颈部梗阻、幽门十二指肠梗阻、消化性溃疡所致幽门狭窄、心血管疾病、青光眼(或有青光眼倾向者)、高血压、高血压危象、甲状腺机能亢进、前列腺肥大体征明显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