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感冒、发热、头痛、神经痛及风湿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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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氨基比林0.1g,对乙酰氨基酚0.15g,咖啡因30mg,马来酸氯苯那敏2mg。 |
格列吡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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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河北金砖药业有限公司 |
华夏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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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3024256 |
国药准字H20031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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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感冒、发热、头痛、神经痛及风湿痛等。 |
适用于经饮食控制及体育锻炼2~3个月疗效不满意的轻、中度2型糖尿病患者,这类糖尿病患者的胰岛β细胞需有一定的分泌胰岛素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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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冲服。一次1-2袋,一日3次,或遵医嘱。 |
本品为分散片,可将片剂置水中分散后,服用其溶液;或含在口中吮服、咀嚼服用;也可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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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对氨基比林、咖啡因或马来酸氯苯那敏过敏者禁用。2.胃溃疡患者禁用。3.新生儿或早产儿禁用。 |
1.较常见为胃肠道症状(如恶心、上腹胀满)、头痛等,减少剂量即可缓解。2.个别患者可出现皮肤过敏。3.偶见低血糖,尤其是老年体弱者、活动过度者、不规则进食、饮酒患者或肝功能损害的患者。4.亦偶见造血系统可逆性变化的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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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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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感冒、发热、头痛、神经痛及风湿痛等。 |
适用于经饮食控制及体育锻炼2~3个月疗效不满意的轻、中度2型糖尿病患者,这类糖尿病患者的胰岛β细胞需有一定的分泌胰岛素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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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复方所含氨基比林均有明显不良反应。服用氨基比林可有呕吐、皮疹、发热、大量出汗及发生口腔炎等,少数可致中性粒细胞缺乏、再生障碍性贫血、渗出性红斑、剥脱性皮炎、龟头糜烂等。 |
本品是磺酰脲类口服降血糖药。动物试验显示:格列吡嗪的主要作用是刺激胰岛细胞的β细胞分泌胰岛素。在人体中,格列吡嗪通过刺激胰腺中胰岛素的释放达到明显的降血糖作用。本品长期服用的降血糖作用的机理尚不很清楚。长期服用本品,不增加空腹胰岛素水平,但至少6个月用格列吡嗪治疗,可使餐后胰岛素水平持续升高。糖尿病患者口服格列吡嗪后,餐后促胰岛素分泌作用在30分钟内出现,但胰岛素水平升高的持续时间未能超过进餐对血糖影响的时间。口服磺酰脲类药物的降血糖作用可能部分与其胰腺外作用机理有关。毒理研究遗传毒性:细菌和体内致突变试验结果均为阴性。生殖毒性:雌雄大鼠剂量达人用剂量的75倍,未见到对生育力的影响。在围产期生殖毒性试验中,5~50MG/KG剂量下格列吡嗪有轻度的胎仔毒性作用,该作用在其它磺酰脲类药物(如甲苯磺丁脲和妥拉磺脲)也可见到,认为与格列吡嗪的药理作用(血糖过低)直接相关。本品大鼠和家兔研究中,未见到致畸作用。致癌性:大鼠连续20个月和小鼠18个月给予格列吡嗪达人用最大剂量的75倍时,未见致癌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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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长期服用可导致肾脏损害,严重者可致肾乳头坏死或尿毒症,甚至可能诱发肾盂癌和膀胱癌。2.氨基比林在胃酸下与食物发生作用,可形成致癌性亚硝基化合物,特别是亚硝胺,因此有潜在致癌性。3.不宜长久使用,以免发生中性粒细胞缺乏,用药超过1周要定期检查血象。4.长期服用可造成依赖性,并产生耐受力。5.对各种创伤性剧痛和内脏平滑肌绞痛无效。6.本品不可应用于下呼吸道感染和哮喘发作的患者(因可使痰液变稠而加重疾病)。7.交叉过敏,对其他抗组胺药或下列药品过敏者,对本品也可能过敏,如麻黄碱、肾上腺素、异丙肾上腺素,间羟异丙肾上腺素(羟喘)、去甲肾上腺素等拟交感神经药,对碘过敏者对本品可能也过敏。8.下列情况应慎用:膀胱颈部梗阻、幽门十二指肠梗阻、消化性溃疡所致幽门狭窄、心血管疾病、青光眼(或有青光眼倾向者)、高血压、高血压危象、甲状腺机能亢进、前列腺肥大体征明显时。 |
1.病人用药时应遵医嘱,注意饮食量和用药时间。2.下列情况应慎用:体质虚弱、高热、恶心和呕吐、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或垂体前叶功能减退者。3.用药期间应定期监测血糖、尿糖、尿酮体、尿蛋白和肝、肾功能、血象,并进行眼科检查。4.治疗中注意早期出现的低血糖症状:头痛、兴奋、失眠、震颤和大量出汗,以便及时采取措施,严重者应静滴葡萄糖液。对有创伤、术后、感染或发热的病人应给予胰岛素,以维持正常血糖代谢。5.避免饮酒,以免引起类戒断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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