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手癣、足癣、股癣、体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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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支含盐酸特比萘芬0.15克,辅料为卡波姆、丙二醇、乙醇、聚乙二醇400、聚山梨酯80、乙二胺四醋酸二钠、三乙醇胺。 |
板蓝根、石膏、生地黄、广藿香、连翘、芦根、郁金、石菖蒲、知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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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通药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吉林京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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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6830 |
国药准字Z109200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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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手癣、足癣、股癣、体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等。 |
清热祛湿,凉血解毒。用于风热感冒,上呼吸道感染、流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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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局部外用。取本品适量涂敷于患处及其周围,一日2次。体、股癣连续使用2-4周;手癣、足癣、花斑癣连续用药4-6周。 |
口服,成人一次4~6粒,三至七岁一次2粒,二岁以下一次1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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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特比萘芬或萘替芬过敏者禁用。 |
1.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2.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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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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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治疗手癣、足癣、股癣、体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等。 |
清热祛湿,凉血解毒。用于风热感冒,上呼吸道感染、流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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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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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本品涂敷后不必包扎。 5.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久病体虚者如出现腹泻时慎用。2.本品含有郁金,不宜与丁香、母丁香同用。3.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4.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5.发高烧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6.临床症状较重,病程较长或合并有细菌感染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8.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10.脾胃虚寒泄泻者慎服。1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2.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3.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4.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5.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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