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手癣、足癣、股癣、体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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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支含盐酸特比萘芬0.15克,辅料为卡波姆、丙二醇、乙醇、聚乙二醇400、聚山梨酯80、乙二胺四醋酸二钠、三乙醇胺。 |
本品每片含主要成份对乙酰氨基酚0.3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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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通药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葵花药业集团湖北武当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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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6830 |
国药准字H420209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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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手癣、足癣、股癣、体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等。 |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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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局部外用。取本品适量涂敷于患处及其周围,一日2次。体、股癣连续使用2-4周;手癣、足癣、花斑癣连续用药4-6周。 |
口服一次0.3~0.6g(一次1~2片),根据需要一日3~4次,一日用量不宜超过2g(7片)。退热治疗一般不超过3天,镇痛给药不直超过10天。儿童按体重一次10~15mg/kg,每4~6小时1次;12岁以下儿童每24小时不超过5次剂量,疗程不超过5天。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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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特比萘芬或萘替芬过敏者禁用。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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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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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治疗手癣、足癣、股癣、体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等。 |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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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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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本品涂敷后不必包扎。 5.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对阿司匹林过敏者一般对本品不发生过敏反应。但有报告在因阿司匹林过敏发生哮喘的病人中,少数病人可在服用本品后发生支气管痉挛。2.酒精中毒、患肝病或病毒性肝炎时,本品有增加肝脏毒性的危险,应慎用。3.肾功能不全者长期大量使用本品,有增加肾脏毒性的危险,应慎用。4.因疼痛服用此药时,不得连续使用5天以上,退热治疗不得超过3天,除非另有医嘱。5.服用本品后出现红斑或水肿症状应立即停药。6.将此药放在儿童不易触及之处,万一发生过量服药现象,应立即就医。7.本品仅为对症治疗药,在使用本品的同时,应尽可能进行病因治疗。8.对诊断的干扰:①血糖测定,应用葡萄糖氧化酶/过氧化酶法测定时可得假性低值,而用己糖激酶/6-磷酸脱氢酶法测定时则无影响;②血清尿酸测定,应用磷钨酸法测定时可得假性高值;③测定尿5-羟吲哚醋酸(5-HIAA),用亚硝基奈酚试剂作定性过筛试验时可得假阳性结果,定量试验不受影响;④肝功能试验,大剂量或长期使用时,凝血酶原时间、血清胆红素、LDH、血清转氨酶均可增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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