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手癣、足癣、股癣、体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等。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支含盐酸特比萘芬0.15克,辅料为卡波姆、丙二醇、乙醇、聚乙二醇400、聚山梨酯80、乙二胺四醋酸二钠、三乙醇胺。 |
金银花、石膏、蜜麻黄、炒苦杏仁、黄芩、连翘、浙贝母、知母、牛蒡子、青蒿、薄荷、甘草。 |
|
| 生产企业 |
通药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聚协昌(北京)药业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6830 |
国药准字Z20160001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手癣、足癣、股癣、体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等。 |
外感风热、温病初期、流行性感冒、上呼吸道感染、轻型新冠肺炎 |
|
| 用法用量 |
局部外用。取本品适量涂敷于患处及其周围,一日2次。体、股癣连续使用2-4周;手癣、足癣、花斑癣连续用药4-6周。 |
|
|
| 副作用 |
对特比萘芬或萘替芬过敏者禁用。 |
|
|
| 禁忌 |
|
|
|
| 成分 |
用于治疗手癣、足癣、股癣、体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等。 |
外感风热、温病初期、流行性感冒、上呼吸道感染、轻型新冠肺炎 |
|
| 药理作用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
| 注意事项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本品涂敷后不必包扎。 5.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运动员及脾胃虚寒者慎用。2.本品尚无研究数据支持用于体温≥39.1℃,或血WBC>11.0×109/L,或中性粒细胞>75%,或重症流感者。3.既往有肝脏病史或用药前肝功能异常者慎用。4.服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5.服药期间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6.本品尚无研究数据支持用于孕妇、哺乳期妇女、儿童及老龄人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