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手癣、足癣、股癣、体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等。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支含盐酸特比萘芬0.15克,辅料为卡波姆、丙二醇、乙醇、聚乙二醇400、聚山梨酯80、乙二胺四醋酸二钠、三乙醇胺。 |
本品主要成份为琥乙红霉素(红霉素的琥珀酸乙酯) |
|
| 生产企业 |
通药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西安利君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6830 |
国药准字H61022359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手癣、足癣、股癣、体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等。 |
支原体肺炎、军团菌病、肺炎球菌感染、衣原体感染、百日咳、梅毒、淋病、软下疳、非淋菌性尿道炎、其他敏感菌引起的感染。 |
|
| 用法用量 |
局部外用。取本品适量涂敷于患处及其周围,一日2次。体、股癣连续使用2-4周;手癣、足癣、花斑癣连续用药4-6周。 |
|
|
| 副作用 |
对特比萘芬或萘替芬过敏者禁用。 |
|
|
| 禁忌 |
|
|
|
| 成分 |
用于治疗手癣、足癣、股癣、体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等。 |
支原体肺炎、军团菌病、肺炎球菌感染、衣原体感染、百日咳、梅毒、淋病、软下疳、非淋菌性尿道炎、其他敏感菌引起的感染。 |
|
| 药理作用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
| 注意事项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本品涂敷后不必包扎。 5.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溶血性链球菌感染用本品治疗时,至少需持续10日,以防止急性风湿热的发生。(2)肾功能减退患者一般无需减少用量,但严重肾功能损害者本品的剂量应适当减少。(3)用药期间定期随访肝功能。(4)患者对一种红霉素制剂过敏或不能耐受时,对其他红霉素制剂也可能过敏或不能耐受。(5)因不同细菌对红霉素的敏感性存在一定差异,故应做药敏测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