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手癣、足癣、股癣、体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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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支含盐酸特比萘芬0.15克,辅料为卡波姆、丙二醇、乙醇、聚乙二醇400、聚山梨酯80、乙二胺四醋酸二钠、三乙醇胺。 |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奇霉素;辅料为磷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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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通药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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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6830 |
国药准字H200500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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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手癣、足癣、股癣、体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等。 |
呼吸道感染、扁桃体炎、咽炎、中耳炎、支气管炎、肺炎、皮肤软组织感染、尿道炎、宫颈炎、盆腔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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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局部外用。取本品适量涂敷于患处及其周围,一日2次。体、股癣连续使用2-4周;手癣、足癣、花斑癣连续用药4-6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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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特比萘芬或萘替芬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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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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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治疗手癣、足癣、股癣、体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等。 |
呼吸道感染、扁桃体炎、咽炎、中耳炎、支气管炎、肺炎、皮肤软组织感染、尿道炎、宫颈炎、盆腔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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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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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本品涂敷后不必包扎。 5.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轻度肾功能不全患者(肌酐清除率>40ml/分钟)不需作剂量调整,但阿奇霉素对较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中的使用尚无资料,给这些患者使用阿奇霉素时应慎重。由于肝胆系统是阿奇霉素排泄的主要途径,肝功能不全者慎用,严重肝病患者不应使用。用药期间定期随访肝功能。用药期间如果发生过敏反应(如血管神经性水肿、皮肤反应、Stevens-Jonson综合征及毒性表皮坏死等),应立即停药,并采取适当措施。治疗期间,若患者出现腹泻症状,应考虑假膜性肠炎发生。如果诊断确立,应采取相应治疗措施,包括维持水、电解质平衡、补充蛋白质等。本品每次滴注时间不得少于60分钟,滴注液浓度不得高于2.0mg/ml。治疗盆腔炎时若怀疑合并厌氧菌感染,应合用抗厌氧菌药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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