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手癣、足癣、股癣、体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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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支含盐酸特比萘芬0.15克,辅料为卡波姆、丙二醇、乙醇、聚乙二醇400、聚山梨酯80、乙二胺四醋酸二钠、三乙醇胺。 |
本品10g/支含联苯苄唑0.1克。辅料为:苯甲醇、鲸蜡硬脂醇、鲸蜡醇十六酸酯、2-辛基十二烷醇、吐温60、纯化水、单硬脂酸脱水山梨醇酯。化学名:(±;)1-(α-联苯-4-基苄基)-1H-咪唑。分子式:C22H18N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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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通药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拜耳医药保健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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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6830 |
国药准字H20003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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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手癣、足癣、股癣、体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等。 |
用于治疗各种皮肤真菌病,如手、足癣,体、股癣,花斑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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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局部外用。取本品适量涂敷于患处及其周围,一日2次。体、股癣连续使用2-4周;手癣、足癣、花斑癣连续用药4-6周。 |
外用,一日1次,2~4周为一疗程。涂布患处,并轻轻揉搓几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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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特比萘芬或萘替芬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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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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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治疗手癣、足癣、股癣、体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等。 |
用于治疗各种皮肤真菌病,如手、足癣,体、股癣,花斑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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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使用本品,用药部位可能发生疼痛及其外周水肿,还可能发生接触性皮炎,红斑,瘙痒,皮疹,荨麻疹,水疱,脱皮,湿疹,皮肤干燥,皮肤刺痛,皮肤浸渍,灼热感等皮肤及皮下组织不适。这些不良反应应在停药后是可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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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本品涂敷后不必包扎。 5.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对本品过敏者藜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8.在怀孕的前3个月,未经咨询医师,请勿使用本品。在哺乳期闻,本品不得涂抹于胸部。 9.对其他咪唑类抗菌药如益康唑、克霉唑、咪康唑等有过敏史的患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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