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咽峡炎、中耳炎、鼻窦炎、支气管炎、肺炎等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该品为口服制剂,不宜用于重症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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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头孢氨苄 |
醋酸氢化可的松,化学名11β,17α,21-三羟基孕甾-4-烯-3,20-二酮21-醋酸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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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华北制药河北华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国药集团三益药业(芜湖)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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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3020523 |
国药准字H340204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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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咽峡炎、中耳炎、鼻窦炎、支气管炎、肺炎等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该品为口服制剂,不宜用于重症感染。 |
用于虹膜睫状体炎、角膜炎、虹膜炎、结膜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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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成人剂量:口服,一般一次250~500mg(2~4粒),一日4次,高剂量一日4g(32粒)。肾功能减退的患者,应根据肾功能减退的程度,减量用药。单纯性膀胱炎、皮肤软组织感染及链球菌咽峡炎患者每12小时500mg(4粒)。 儿童剂量:口服,每日按体重25~50mg/kg,一日4次。皮肤软组织感染及链球菌咽峡炎患者每12小时口服12.5~50mg/kg。 |
滴眼:一日3-4次,用前摇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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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头孢菌素过敏者及有青霉素过敏性休克或即刻反应史者禁用。 |
单纯疱疹性或溃疡性角膜炎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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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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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儿童慎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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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咽峡炎、中耳炎、鼻窦炎、支气管炎、肺炎等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该品为口服制剂,不宜用于重症感染。 |
用于虹膜睫状体炎、角膜炎、虹膜炎、结膜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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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胃肠道反应较为常见,可表现为腹部不适或疼痛、腹泻、恶心或呕吐。2.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可有头昏、头痛、嗜睡或失眠。3.过敏反应皮疹、皮肤瘙痒,偶可发生渗出性多性红斑及血管神经性水肿。少数患者有光敏反应。4.偶可发生:(1)癫痫发作、精神异常、烦躁不安、意识障碍、幻觉、震颤。(2)血尿、发热、皮疹等间质性肾炎表现。(3)静脉炎。(4)结晶尿,多见于高剂量应用时。(5)关节疼痛。5.少数患者可发生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血尿素氮增高及周围血象白细胞降低,多属轻度,并呈一过性。 |
品为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具有抗炎、抗过敏和抑制免疫等多种药理作用,其主要机理为:(1)抗炎作用:糖皮质激素减轻和防止组织对炎症的反应,从而减轻炎症的表现。(2)抗过敏、免疫抑制作用:防止或抑制中介的免疫反应,延迟性的过敏反应,并减轻原发免疫反应地扩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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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眼部细菌性或病毒性感染时应与抗菌素药物合用。青光眼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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