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补益气血,化瘀生新。用于气血两虚,瘀血阻滞所致的贫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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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党参、当归、冬虫夏草精、山药、大枣、白术、龙眼肉、黄芪、三七、甘草、龙血竭、砂仁。辅料为:羧甲基淀粉钠、淀粉、硬脂酸镁。 |
益母草;辅料为蔗糖﹑糊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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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云南金乌黑药制药有限公司 |
黑龙江葵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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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90804 |
国药准字Z19983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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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补益气血,化瘀生新。用于气血两虚,瘀血阻滞所致的贫血。 |
本品为月经不调类非处方药药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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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15天为一个疗程。饭前温开水或低度米酒冲服。 |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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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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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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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禁用。 儿童用药:不适用。 老人用药:老人应在专业医师指导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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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补益气血,化瘀生新。用于气血两虚,瘀血阻滞所致的贫血。 |
本品为月经不调类非处方药药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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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本品宜饭前服用。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食物。 2.气血两虚引起的月经量少,色淡质稀,伴有头晕心悸,疲乏无力等不宜选用本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肾病﹑糖尿病或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平素月经量正常,突然出现经量少,须去医院就诊。 5.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药。 6.各种流产后腹痛伴有阴道出血,服药一周无效者应去医院就诊。 7.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过程中出现不良反应应停药,并向医师咨询。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