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心肺,理气,镇静安神。用于心肺火盛,胸闷不舒,胸肋闷痛,心慌气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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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沉香、肉豆蔻、广枣、广香、檀香、紫檀香、红花、天竺黄、北沙参。 |
本品主要成份为:厄贝沙坦。化学名称:2-丁基-3-[4-[2-(1H-四唑-5-基)苯基]苄基]-1,3-二氮杂螺-[4.4]壬-1-烯-4-酮。分子式:C25H28N6O分子量:428.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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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阜新蒙药有限责任公司 |
深圳市海滨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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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1020275 |
国药准字H200005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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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心肺,理气,镇静安神。用于心肺火盛,胸闷不舒,胸肋闷痛,心慌气短。 |
高血压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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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0~25粒,一日1~2次。 |
口服。推荐起始剂量为0.15g,一日1次。根据病情可增至0.3g,一日1次。可单独使用,也可与其他抗高血压药物合用。对重度高血压及药物增量后血压下降仍不满意时,可加用小剂量的利尿药(如噻嗪类)或其他降压药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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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常见不良反应为:头痛、眩晕、心悸等,偶有咳嗽,一般程度都是轻微的,呈一过性,多数患者继续服药都能耐受。罕有荨麻疹及血管神经性水肿发生。文献报道本品不良反应发生率大于1%的有:消化不良、胃灼热感、腹泻、骨骼肌疼痛、疲劳和上呼吸道感染,但与空白对照组比没有显著性差异。大于1%但低于对照组发生率的有腹痛、焦虑、神经质、胸痛、咽炎、恶心呕吐、皮疹、心动过速等。低血压和直立性低血压发生率约为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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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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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用药禁用。儿童用药:尚没有小于18岁患者用药安全性的资料。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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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心肺,理气,镇静安神。用于心肺火盛,胸闷不舒,胸肋闷痛,心慌气短。 |
高血压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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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辛辣、动物油脂食物。 2.患有出血性疾病及糖尿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药一周后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开始治疗前应纠正血容量不足和(或)钠的缺失。 2.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可能需要减少本品的剂量。并且要注意血尿素氮、血清肌酐和血钾的变化。作为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抑制的结果,个别敏感的患者可能产生肾功能变化。 3.肝功能不全、老年患者使用本品时不需调节剂量。 4.厄贝沙坦不能通过血液透析被排出体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