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宣肺、清热,止咳、祛痰。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麻黄、金银花、苦杏仁、板蓝根、石膏、甘草、瓜蒌。辅料为蔗糖、糊精。 |
螺内酯。 |
|
| 生产企业 |
江西百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海南海神同洲制药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6020515 |
国药准字H46020690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宣肺、清热,止咳、祛痰。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 |
本品适用于以下情况: 1.水肿性疾病: 与其他利尿药合用,治疗充血性水肿﹑肝硬化腹水﹑肾性水肿等水肿性疾病,其目的在于纠正上述疾病时伴发的继发性醛固酮分泌增多,并对抗其他利尿药的排钾作用.也用于特发性水肿的治疗. 2.高血压: 作为治疗高血压的辅助药物. 3.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螺内酯可用于此病的诊断和治疗. 4.低钾血症的预防:与噻嗪类利尿药合用,增强利尿效应和预防低钾血症. |
|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2岁以内一次1克,3至4岁一次1.5克,5至7岁一次2克,一日3~4次。 |
1 成人①治疗水肿性疾病,每日40~120mg,分2~4次服用,至少连服5日。以后酌情调整剂量。②治疗高血压,开始每日40~80mg,分次服用,至少2周,以后酌情调整剂量,不宜与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合用,以免增加发生高钾血症的机会。③治疗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手术前患者每日用量100~400mg,分2~4次服用。不宜手术的患者,则选用较小剂量维持。④诊断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长期试验,每日400mg,分2~4次,连续3~4周。短期试验,每日400mg,分2~4次服用,连续4日。老年人对本药较敏。2 小儿 治疗水肿性疾病,开始每日按体重1~3mg/kg或按体表面积 30~90mg/m2,单次或分2~4次服用,连服5日后酌情调整剂量。最大剂量为每日3~9mg/kg或90~270mg/m2。 |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
|
| 禁忌 |
|
|
|
| 成分 |
宣肺、清热,止咳、祛痰。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 |
本品适用于以下情况: 1.水肿性疾病: 与其他利尿药合用,治疗充血性水肿﹑肝硬化腹水﹑肾性水肿等水肿性疾病,其目的在于纠正上述疾病时伴发的继发性醛固酮分泌增多,并对抗其他利尿药的排钾作用.也用于特发性水肿的治疗. 2.高血压: 作为治疗高血压的辅助药物. 3.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螺内酯可用于此病的诊断和治疗. 4.低钾血症的预防:与噻嗪类利尿药合用,增强利尿效应和预防低钾血症. |
|
|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
| 注意事项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用。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运动员慎用。 6.本品是以清宣肺热,止咳平喘为主,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咳嗽不重的情况下服用,若见高热痰多,气促鼻扇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7.咳嗽久治不愈,或镇咳伴吐,应去医院就诊。 8.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9.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是禁止使用。 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