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补气养血。用于妇女体弱血虚,月经不调,经期腹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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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乌鸡(去毛、爪、肠)、艾叶、牛膝(盐制)、柴胡、干姜、白芍(酒炒)、牡丹皮等 |
溴吡斯的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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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西众心堂制药有限公司 |
上海中西三维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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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63659 |
国药准字H310208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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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补气养血。用于妇女体弱血虚,月经不调,经期腹痛。 |
用于重症肌无力,手术后功能性肠胀气及尿潴留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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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片,一日3次。 |
口服。一般成人为60~120mg(1~2片),每3~4小时口服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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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忌服。 |
1、常见的有腹泻、恶心、呕吐、胃痉挛、汗及唾液增多等。较少见的有尿频、缩瞳。2、接受大剂量治疗的重症肌无力病人,常出现精神异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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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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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补气养血。用于妇女体弱血虚,月经不调,经期腹痛。 |
用于重症肌无力,手术后功能性肠胀气及尿潴留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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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为可逆性的抗胆碱酯酶药,能抑制胆碱酯酶的活性,使胆碱能神经末梢释放的乙酰胆碱破坏减少,突触间隙中乙酰胆碱积聚,出现毒覃碱样(M)和烟碱样(N)胆碱受体兴奋作用。此外,对运动终板上的烟碱样胆碱受体(N2受体)有直接兴奋作用,并能促进运动神经末梢释放乙酰胆碱,从而提高胃肠道、支气管平滑肌和全身骨骼肌的肌张力,作用虽较溴化新斯的明弱但维持时间较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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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寒凉、生冷食物。2.感冒时不宜服用本药。3.月经过多者不宜服用本药。4.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量少,或月经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应去医院就诊。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6.服药二周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心律失常、房室传导阻滞、术后肺不张或肺炎及孕妇慎用。2.本品吸收、代谢、排泄存在明显的个体差异,其药量和用药时间应根据服药后效应而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