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绝对和相对缺铁性贫血的治疗,由于铁摄入量不足或吸收障碍、急性或慢性失血以及各种年龄患者的感染所引起的隐性或显性缺铁性贫血的治疗,妊娠与哺乳期贫血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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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蛋白琥珀酸铁,系酪蛋白经琥珀酸酐酰化后与三氧化铁络合制得的产物。 |
赤芍、土茯苓、醋三棱、炒川楝子、醋莪术、醋延胡索、炒茨实、当归、苦参。醋香附、黄柏、丹参、山药。辅料为淀粉、蔗糖、硬脂酸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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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济川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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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43055 |
国药准字Z200733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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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绝对和相对缺铁性贫血的治疗,由于铁摄入量不足或吸收障碍、急性或慢性失血以及各种年龄患者的感染所引起的隐性或显性缺铁性贫血的治疗,妊娠与哺乳期贫血的治疗。 |
清热利湿,解毒化瘀,散结止痛。用于湿热下注,毒瘀互阻所致带下病。症见带下量多、色黄、气臭,少腹痛、腰骶痛,口苦咽干;阴道炎、慢性附件炎、慢性盆腔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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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饭前口服。成人:每日1~2支(相当于三价铁40~80mg),遵医嘱分两次在饭前口服。儿童:每日按体重1.5ml/kg(相当于每天三价铁4ml/kg体重),应遵医嘱分两次于饭前口服。 |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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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有发生。尤其用药过量时易发生胃肠功能紊乱(如腹泻、结肠痉挛、恶心、呕吐、上腹部疼痛),在减量或停药后可消失。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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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适用于妊娠与哺乳期妇女贫血的治疗。儿童用药:儿童每天按体重1.5ml/kg(相当于每天三价铁4ml/kg体重),应遵医嘱分两次于饭前口服。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试验研究,且无可靠参考文献。但预计不存在限制本品在老人使用的特殊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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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绝对和相对缺铁性贫血的治疗,由于铁摄入量不足或吸收障碍、急性或慢性失血以及各种年龄患者的感染所引起的隐性或显性缺铁性贫血的治疗,妊娠与哺乳期贫血的治疗。 |
清热利湿,解毒化瘀,散结止痛。用于湿热下注,毒瘀互阻所致带下病。症见带下量多、色黄、气臭,少腹痛、腰骶痛,口苦咽干;阴道炎、慢性附件炎、慢性盆腔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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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在开始治疗前,应先找出产生贫血的原因。 2.本品尤其适用于妊娠与哺乳期妇女贫血的治疗。 3.本品不会影响病人的反应(驾驶及机器的操作)。 4.本品不会引起成瘾性,除了持续性出血、月经过多及怀孕外,不应服用本品超过六个月。 5.本品应放在孩子不能触及的地方。 |
1.忌食寒凉、生冷食物。 2.经期、哺乳期慎用。 3.糖尿病或患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月经过多者不宜服用本药。 5.带下伴血性分泌物,或伴有尿频、尿急、尿痛者,应去医院就诊。 6.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