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急、慢性,迁延型肝炎引起的肝功能异常;对中毒性肝炎、外伤性肝炎以及癌症有一定的辅助治疗作用。亦可用于食物中毒、药物中毒、药物过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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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1ml含甘草酸单铵(C42H65NO16·2H2O)为1.80~2.20mg、盐酸半胱氨酸(C3H7NO2S·HCl·H2O)为1.45~1.65mg、甘氨酸(C2H5NO2)为18.0~22.0mg。 |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瑞匹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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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武汉滨湖双鹤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杭州默沙东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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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2022577 |
国药准字J20160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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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急、慢性,迁延型肝炎引起的肝功能异常;对中毒性肝炎、外伤性肝炎以及癌症有一定的辅助治疗作用。亦可用于食物中毒、药物中毒、药物过敏等。 |
阿瑞匹坦胶囊与其它止吐药物联合给药,适用于预防高度致吐性抗肿瘤化疗的初次和重复治疗过程中出现的急性和迟发性恶心和呕吐。(参见“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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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一次20-80ml,加入5%葡萄糖或0.9%氯化钠250-500ml注射液稀释后,缓慢滴注。一日1次。静脉注射。一次20-80ml,加入等量5%葡萄糖注射液,缓慢静脉推注。一日1次。肌内或皮下注射。一次2-4ml,小儿一次2ml或遵医嘱。一日1-2次。 |
本品的剂型为口服胶囊。在阿瑞匹坦胶囊与一种糖皮质激素和一种5-HT3拮抗剂联合治疗方案中,本品给药3天。在开始治疗前需仔细阅读5-HT3拮抗剂的说明书。本品的推荐剂量是在化疗前1小时口服125mg(第1天),在第2和第3天早晨每天一次口服8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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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严重低钾血症、高钠血症患者禁用。3、高血压、心衰患者禁用。4、肾功能衰竭患者禁用。 |
在大约6500名患者中对阿瑞匹坦的总体安全性进行了评估。高度致吐性化疗(HEC)国内临床试验在接受高度致吐性抗肿瘤化疗(HEC)的中国患者中开展了一项随机对照的临床研究,在该研究中412名患者在化疗第1周期接受了阿瑞匹坦的治疗,其中240名患者继续进入第2阶段的化疗。阿瑞匹坦联合格拉司琼和地塞米松(阿瑞匹坦治疗组)给药方案的总体耐受性良好。临床中出现的主要不良事件为轻度到中度。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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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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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未在孕妇中进行充分和对照良好的研究。只有当对母亲和胎儿的潜在收益超过潜在风险时,才可在妊娠期间使用阿瑞匹坦。 阿瑞匹坦可以分泌到大鼠的乳汁中。尚不清楚本品是否可以分泌到人的乳汁中。由于许多药物可分泌到人乳汁中,并且本品对接受哺乳的婴儿可能产生的不良反应,因此,必须根据药物对母亲的重要性决定是否停止哺乳或停止药物治疗。儿童用药:在儿童中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定。老年用药:在临床研究中,老年人(年龄>65岁)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与较年轻患者(<65岁)相当。因此,老年患者使用本品无需调整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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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急、慢性,迁延型肝炎引起的肝功能异常;对中毒性肝炎、外伤性肝炎以及癌症有一定的辅助治疗作用。亦可用于食物中毒、药物中毒、药物过敏等。 |
阿瑞匹坦胶囊与其它止吐药物联合给药,适用于预防高度致吐性抗肿瘤化疗的初次和重复治疗过程中出现的急性和迟发性恶心和呕吐。(参见“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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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纳差、恶心、呕吐、腹胀,以皮肤瘙痒、荨麻疹、口干和浮肿,心脑血管系统常见头痛、头晕、心悸及高血压增高,以上症状一般较轻,不影响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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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2、治疗过程中应定期检测血压、血清钾、钠浓度、如出现高血压、水钠潴留,低血钾等情况应停药或适当减量。 |
本品是一种剂量依赖性 CYP3A4抑制剂,在主要通过CYP3A4代谢的药物的患者中联用时必须慎用;某些化疗药物是通过CYP3A4代谢的(参见药物相互作用)。阿瑞匹坦125 mg/80 mg疗法对CYP3A4的中度抑制作用可使这些同时服用药物的血药浓度升高(参见“药物相互作用”)。 本品与华法林同时使用时,可导致凝血酶原时间的国际标准化比率(INR)明显降低。需要长期服用华法林治疗的患者,在每个化疗周期开始使用本品的3天给药方案后的两周时间内,特别是在第7-10天,应该密切监测INR(见“药物相互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