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胃泻火,解毒消肿。用于肺胃火盛所致的口舌生疮,齿龈、咽喉肿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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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黄连、石膏、桔梗、甘草、知母、玄参、地黄、牡丹皮、天花粉、连翘、栀子、黄柏、黄芩、赤芍。 |
欧洲越桔果提取物、β-胡萝卜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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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山东华洋制药有限公司 |
法国塞内西制药厂(CENEX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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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9993055 |
国药准字ZJ20150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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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清胃泻火,解毒消肿。用于肺胃火盛所致的口舌生疮,齿龈、咽喉肿痛。 |
高血压、心绞痛、心律失常、心力衰竭、心肌梗死、脑卒中、外周血管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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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9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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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孕妇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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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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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清胃泻火,解毒消肿。用于肺胃火盛所致的口舌生疮,齿龈、咽喉肿痛。 |
高血压、心绞痛、心律失常、心力衰竭、心肌梗死、脑卒中、外周血管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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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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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后大便次数增多且不成形者,应酌情减量。5.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在因外临床使用中1例用药后出现肌肉无力而住院的高龄女性患者,经治疗症状消失:1例用药后出现皮肤血肿、红斑:1例用药后出现非搏动性头痛:1例用药后出现发红和窒息感:以上表现均在停药后消失,与本品的关系均无法确定。2.建议不要在怀孕期间服用该药。如果在服用该药时怀孕,请咨询医生是否继续治疗、避免在母乳喂养时服用该药.3.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宜获取的地方。4.如患者感到不适,而在15天内未减轻,应向医师或药剂师报告:若不适的症状加剧,如血管的脆性增加(瘀斑扩散),则应立即报告医师..5.在用药的同时接受其他治疗,应及时向医生报告,以避免发生药物间的相互作用,6.有文献报道越桔提取物与抗凝剂和抗血小板药物联用时,增加出血风险,相互作用机制未知。7.对果糖不耐受、葡萄糖或半乳糖吸收不良综合征的息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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