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胃泻火,解毒消肿。用于肺胃火盛所致的口舌生疮,齿龈、咽喉肿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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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黄连、石膏、桔梗、甘草、知母、玄参、地黄、牡丹皮、天花粉、连翘、栀子、黄柏、黄芩、赤芍。 |
枇杷叶、车前草、麻黄、苦杏仁、桔梗、浙贝母、百部、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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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山东华洋制药有限公司 |
贵阳德昌祥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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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9993055 |
国药准字Z52020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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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清胃泻火,解毒消肿。用于肺胃火盛所致的口舌生疮,齿龈、咽喉肿痛。 |
清肺,止咳,化痰。用于风热咳嗽,咽喉干燥,咯痰不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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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9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9~15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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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孕妇慎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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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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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清胃泻火,解毒消肿。用于肺胃火盛所致的口舌生疮,齿龈、咽喉肿痛。 |
清肺,止咳,化痰。用于风热咳嗽,咽喉干燥,咯痰不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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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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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后大便次数增多且不成形者,应酌情减量。5.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2.本品适用于风热咳嗽,其表现为咳嗽,咯痰不爽,痰粘稠或稠黄,咽干舌燥,伴有鼻流黄涕,口渴,头痛,恶风,身热;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用三天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6.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7.儿童、老人、孕妇、糖尿病患者、体质虚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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