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各种原因引起的缺铁性贫血,如慢性失血、营养不良、妊娠、儿童发育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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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10毫升含枸橼酸铁铵200毫克(相当于铁43毫克),维生素B10.5毫克。辅料为: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二甲双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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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青岛黄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哈药集团制药六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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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7023128 |
国药准字H200518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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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各种原因引起的缺铁性贫血,如慢性失血、营养不良、妊娠、儿童发育期等。 |
用于单用饮食和运动治疗不能获良好控制的3型糖尿病患者。本品可单独用药,也可与磺脲类或胰岛素合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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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12岁以下儿童用量见下表:年龄(岁)体重(公斤)一次用量(毫升)一日次数1-310-153~54-616-215~7一日3次7-922-277~910-1228-329~11饭后服。预防剂量为治疗量的1/5。 |
口服。进食时或餐后服。开始用量通常为每日一次,一次两粒(500毫克),晚餐时服用,根据血糖和尿糖调整用量,每日最大剂量不超过八粒(2000毫克)。如果每日一次,每次八粒(2000毫克)不能达到满意的疗效,可改为每日二次,每次四粒(1000毫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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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铁负荷过高或非缺铁性贫血者禁用。2.肝肾功能严重不全者禁用。 |
1、常见的有恶心、呕吐、腹泻、味觉异常等; 2、有时可出现腹痛、便秘、腹胀、消化不良、胃灼热,以及头晕、头痛、流感样症状、肌肉疼痛、低血压、心悸、潮红、寒战、胸部不适、皮疹、乏力、疲倦等; 3、乳酸酸中毒虽然发生率很低,但应予注意,临床表现为呕吐、腹痛、过度换气、神志障碍等; 4、可减少肠道吸收维生素B12,使血红蛋白减少,导致巨幼红细胞贫血,也可引起吸收不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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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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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目前尚未在孕妇进行充分、严格对照的临床研究,本品在孕妇使用的疗效和安全性尚不明确,因此孕妇禁用本品。二甲双胍可通过乳汁排泌,因此,哺乳期妇女禁用本品。儿童用药:本品在儿童中临床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证实。老年用药:老年患者随年龄增大肾功能会出现生理性减退,因此需注意剂量的选择及定期检查肾功能。通常对老年患者不应接受最大剂量的本品治疗。对80岁以上的老年患者不应使用本品,除非其肌酐清除率显示其肾功能确实没有降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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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各种原因引起的缺铁性贫血,如慢性失血、营养不良、妊娠、儿童发育期等。 |
用于单用饮食和运动治疗不能获良好控制的3型糖尿病患者。本品可单独用药,也可与磺脲类或胰岛素合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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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可见胃肠道不良反应,如恶心、呕吐、上腹疼痛、便秘等。2.可排黑便,因铁与肠内硫化氢结合生成黑色硫化铁,从而使大便变黑,患者勿须顾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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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用于日常补铁时,应采用预防量。2.治疗剂量不得长期使用,应在医师确诊为缺铁性贫血后使用,且治疗期间应定期检查血象和血清铁水平。3.下列情况患者慎用:酒精中毒、肝炎、急性感染、肠道炎症、胰腺炎、胃及十二指肠溃疡,溃疡性结肠炎。4.勿与浓茶同服。5.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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