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各种原因引起的缺铁性贫血,如慢性失血、营养不良、妊娠、儿童发育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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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10毫升含枸橼酸铁铵200毫克(相当于铁43毫克),维生素B10.5毫克。辅料为: |
本品主要成份为羟苯磺酸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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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青岛黄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上海海虹实业(集团)巢湖今辰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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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7023128 |
国药准字H201231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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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各种原因引起的缺铁性贫血,如慢性失血、营养不良、妊娠、儿童发育期等。 |
1.微血管病的治疗:糖尿病性微血管病变—视网膜病变、肾小球病变。(基一威氏综合症)。微血管损伤--伴有毛细血管脆性和通透性增加,毛细血管病,手足发绀。2.用于慢性静脉功能不全(静脉曲张综合症)及其后遗症(栓塞后综合症,腿部溃疡,紫癜性皮炎等郁积性皮肤病,周围血管郁积性水肿等)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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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12岁以下儿童用量见下表:年龄(岁)体重(公斤)一次用量(毫升)一日次数1-310-153~54-616-215~7一日3次7-922-277~910-1228-329~11饭后服。预防剂量为治疗量的1/5。 |
糖尿病性视网膜病变:一次2粒,一日3次(早、中、晚各服一次);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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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铁负荷过高或非缺铁性贫血者禁用。2.肝肾功能严重不全者禁用。 |
罕见胃肠紊乱如恶心和腹泻,曾有报道发生皮肤反应、发热和关节痛。偶有粒细胞减少的报道。发生胃肠紊乱病人应减量或暂时停药。皮肤反应和发热,关节痛和血细胞计数改变的病人应停药,并作为一种过敏反应通知治疗医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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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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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因羟苯磺酸钙是否通过人胎盘屏障尚不明确,使用本药应权衡利弊。羟苯磺酸钙在母乳中可微量存在(给药1500mg后母乳中含0.4ug/ml)。为慎重起见,应停止用药或中止哺乳。儿童用药:参见用法用量项。老年用药:参见用法用量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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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各种原因引起的缺铁性贫血,如慢性失血、营养不良、妊娠、儿童发育期等。 |
1.微血管病的治疗:糖尿病性微血管病变—视网膜病变、肾小球病变。(基一威氏综合症)。微血管损伤--伴有毛细血管脆性和通透性增加,毛细血管病,手足发绀。2.用于慢性静脉功能不全(静脉曲张综合症)及其后遗症(栓塞后综合症,腿部溃疡,紫癜性皮炎等郁积性皮肤病,周围血管郁积性水肿等)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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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可见胃肠道不良反应,如恶心、呕吐、上腹疼痛、便秘等。2.可排黑便,因铁与肠内硫化氢结合生成黑色硫化铁,从而使大便变黑,患者勿须顾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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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用于日常补铁时,应采用预防量。2.治疗剂量不得长期使用,应在医师确诊为缺铁性贫血后使用,且治疗期间应定期检查血象和血清铁水平。3.下列情况患者慎用:酒精中毒、肝炎、急性感染、肠道炎症、胰腺炎、胃及十二指肠溃疡,溃疡性结肠炎。4.勿与浓茶同服。5.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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