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各种原因引起的缺铁性贫血,如慢性失血、营养不良、妊娠、儿童发育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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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10毫升含枸橼酸铁铵200毫克(相当于铁43毫克),维生素B10.5毫克。辅料为: |
主要成份为双氯芬酸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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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青岛黄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新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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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7023128 |
国药准字H10960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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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各种原因引起的缺铁性贫血,如慢性失血、营养不良、妊娠、儿童发育期等。 |
1.急慢性风湿性关节炎、急慢性强直性脊椎炎、骨关节炎。2.肩周炎、滑囊炎、肌腱炎及腱鞘炎。3.腰背痛、扭伤、劳损及其他软组织损伤。4.急性痛风。5.痛经或附件炎、牙痛和术后疼痛。6.创伤后的疼痛与炎症﹐如扭伤、肌肉拉伤等。7.耳鼻喉严重的感染性疼痛和炎症(如扁桃体炎、耳炎、鼻窦炎等)﹐应同时使用抗感染药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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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12岁以下儿童用量见下表:年龄(岁)体重(公斤)一次用量(毫升)一日次数1-310-153~54-616-215~7一日3次7-922-277~910-1228-329~11饭后服。预防剂量为治疗量的1/5。 |
口服:一日1次,一次0.1g(1片),或遵医嘱。晚餐后用温开水送服,需整片吞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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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铁负荷过高或非缺铁性贫血者禁用。2.肝肾功能严重不全者禁用。 |
胃肠道反应:为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主要为胃不适、腹痛、烧灼感、反酸、纳差、便秘、恶心等,其中少数患者可出现溃疡、出血、穿孔。 2.神经系统表现有头痛、眩晕、嗜睡、兴奋等。 3.可引起浮肿、少尿,电解质紊乱等严重不良反应。 4.其他少见的有血清转氨酶一过性升高,极个别患者出现黄疸、皮疹、心律不齐、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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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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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各种原因引起的缺铁性贫血,如慢性失血、营养不良、妊娠、儿童发育期等。 |
1.急慢性风湿性关节炎、急慢性强直性脊椎炎、骨关节炎。2.肩周炎、滑囊炎、肌腱炎及腱鞘炎。3.腰背痛、扭伤、劳损及其他软组织损伤。4.急性痛风。5.痛经或附件炎、牙痛和术后疼痛。6.创伤后的疼痛与炎症﹐如扭伤、肌肉拉伤等。7.耳鼻喉严重的感染性疼痛和炎症(如扁桃体炎、耳炎、鼻窦炎等)﹐应同时使用抗感染药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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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可见胃肠道不良反应,如恶心、呕吐、上腹疼痛、便秘等。2.可排黑便,因铁与肠内硫化氢结合生成黑色硫化铁,从而使大便变黑,患者勿须顾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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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用于日常补铁时,应采用预防量。2.治疗剂量不得长期使用,应在医师确诊为缺铁性贫血后使用,且治疗期间应定期检查血象和血清铁水平。3.下列情况患者慎用:酒精中毒、肝炎、急性感染、肠道炎症、胰腺炎、胃及十二指肠溃疡,溃疡性结肠炎。4.勿与浓茶同服。5.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血液系统异常、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2.因含钠,对限制钠盐摄入量的病人应慎用。3.对那些有胃肠道症状或曾有胃肠溃疡病史,严重肝功能损害患者,如需应用双氯芬酸,应置于严密的医疗监护之下。4.心、肾功能损害者正在应用利尿剂治疗、进行大手术后恢复期患者以及由于任何原因细胞外液丢失的患者慎用。5.用药过程中,如出现明显不良反应,应停药。6.服用需整片吞服,不能弄碎。7.个别需要长期治疗的患者,应定期检查肝功能和血象,发生肝功损害时应停用。8.有眩晕史或其他中枢神经疾病史的患者在服用期间,应禁止驾车或操纵机器。9.应注意与锂制剂、地高辛制剂、保钾利尿剂、抗凝血剂、降糖药和氨甲喋呤等配合使用的剂量及不良反应。10.体重较低的患者应降低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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