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各种原因引起的缺铁性贫血,如慢性失血、营养不良、妊娠、儿童发育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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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10毫升含枸橼酸铁铵200毫克(相当于铁43毫克),维生素B10.5毫克。辅料为: |
本品主要成份:吉非罗齐。化学名称:2,2-二甲-5-(2,5-二甲苯基氧基)-戊酸 。化学结构式为:分子式:C15H22O3分子量:250.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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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青岛黄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苏州中化药品工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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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7023128 |
国药准字H320246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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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各种原因引起的缺铁性贫血,如慢性失血、营养不良、妊娠、儿童发育期等。 |
用于高脂血症。适用于严重Ⅳ或Ⅴ型高脂 蛋白血症、冠心病危险性大而饮食控制、减轻体重等治疗无效者。也适用于Ⅱb型高脂蛋白血症、冠心病危险性大而饮食控制、减轻体重、其它血脂调节药物治疗无效者。鉴于本品对人类有潜在致癌的危险性,使用时应严格限制在指定的适应症范围内,且疗效不明显时应及时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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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12岁以下儿童用量见下表:年龄(岁)体重(公斤)一次用量(毫升)一日次数1-310-153~54-616-215~7一日3次7-922-277~910-1228-329~11饭后服。预防剂量为治疗量的1/5。 |
成人常用量口服:一次0.3~0.6g(1~2粒),一日2次,早餐及晚餐前30分钟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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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铁负荷过高或非缺铁性贫血者禁用。2.肝肾功能严重不全者禁用。 |
1.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为胃肠道不适,如消化不良、厌食、恶心、呕吐、饱胀感、胃部不适等,其他较少见不良反应还有头痛、头晕、乏力、皮疹、瘙痒、阳痿等。 2.偶有胆石症或肌炎(肌痛、乏力)。本品属氯贝丁酸衍生物,有可能引起肌炎、肌病和横纹肌溶解综合征,导致血肌酸磷酸激酶升高,发生横纹肌溶解,主要表现为肌痛合并血肌酸磷酸激酶升高,肌红蛋白尿,并可导致肾衰,但较罕见。在患者肾病综合征及其他肾损害而导致血蛋白减少的患者或甲状腺机能亢进的患者,发生肌病的危险性增加。 3.偶有肝功能试验(血氨基转移酶、乳酸脱氢酶、胆红素、碱性磷酸酶增高)异常,但停药后可恢复正常。 4.偶有轻度贫血及白细胞计数减少,但长期应用又可稳定、个别有严重贫血、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和骨髓抑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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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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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在动物中大剂量使用本品可致胎仔死亡,人体研究未有报道,本品是否进入乳汁不详,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宜服用本品。儿童用药:儿童服用本品的研究尚不充分,应用时须权衡利弊。老年用药:老年人如有肾功能不良时,须适当减少本品用药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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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各种原因引起的缺铁性贫血,如慢性失血、营养不良、妊娠、儿童发育期等。 |
用于高脂血症。适用于严重Ⅳ或Ⅴ型高脂 蛋白血症、冠心病危险性大而饮食控制、减轻体重等治疗无效者。也适用于Ⅱb型高脂蛋白血症、冠心病危险性大而饮食控制、减轻体重、其它血脂调节药物治疗无效者。鉴于本品对人类有潜在致癌的危险性,使用时应严格限制在指定的适应症范围内,且疗效不明显时应及时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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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可见胃肠道不良反应,如恶心、呕吐、上腹疼痛、便秘等。2.可排黑便,因铁与肠内硫化氢结合生成黑色硫化铁,从而使大便变黑,患者勿须顾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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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用于日常补铁时,应采用预防量。2.治疗剂量不得长期使用,应在医师确诊为缺铁性贫血后使用,且治疗期间应定期检查血象和血清铁水平。3.下列情况患者慎用:酒精中毒、肝炎、急性感染、肠道炎症、胰腺炎、胃及十二指肠溃疡,溃疡性结肠炎。4.勿与浓茶同服。5.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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