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由胃排空延缓、胃食管反流、食道炎引起的消化不良症状:上腹胀闷感、腹胀、上腹疼痛;嗳气、胃肠胀气;恶心、 呕吐;由于反流引起的口腔和胃烧灼感。 2.各种原因引起的恶心、呕吐,如功能性、器质性、感染性、饮食性、放射性治疗或化疗;以及用多巴胺受体激动剂 (如左旋多巴、溴隐亭等)治疗帕金森氏症所引起的恶心、呕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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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主要组成成份:本品活性成份为多潘立酮。 |
主要成份为奥美拉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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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赛而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
海南海神同洲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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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10165 |
国药准字H200592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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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由胃排空延缓、胃食管反流、食道炎引起的消化不良症状:上腹胀闷感、腹胀、上腹疼痛;嗳气、胃肠胀气;恶心、 呕吐;由于反流引起的口腔和胃烧灼感。 2.各种原因引起的恶心、呕吐,如功能性、器质性、感染性、饮食性、放射性治疗或化疗;以及用多巴胺受体激动剂 (如左旋多巴、溴隐亭等)治疗帕金森氏症所引起的恶心、呕吐。 |
适用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应激性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和卓-艾综合症(胃泌素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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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成人:治疗上消化道动力失调,成人常用口服剂量为每次1粒(10mg),每日3~4次,饭前1530分钟或就寝时服用。对病情严重或已产生耐受性的患者,可增至每次2粒(20mg)r每曰3~4次或遵医嘱。对因服用抗帕金森氏症多巴胺受体激动剂而导致的恶心呕吐,成人可采用口服剂量每次2粒(20mg),每曰3~4次。如因静滴抗帕金森氏症多巴胺受体激动剂引起的恶心呕吐,治疗剂量还需增加。2.2岁及以上儿童:以多潘立酮计,按体重每次0.2~0.3mg/kg,每日3~4次,最大剂量每日不超过30mg。 |
口服,不可咀嚼。1、消化性溃疡:一次20mg(1粒),一日1-2次。每日晨起吞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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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增加胃动力有可能产生危险时禁用,如胃肠道出血、机械性梗阻、胃肠道穿孔。3.分泌催乳素的垂体肿瘤(催乳素瘤)、嗜铬细胞瘤、乳癌患者禁用。4.禁止与酮康唑口服制剂合用。 |
本品常见不良反应为:头痛、腹泻、恶心、呕吐、便秘腹痛及腹胀。偶见头晕、嗜睡、乏力、睡眠紊乱、感觉异常、皮疹、瘙痒、荨麻疹肝功能试验异常等。罕有多汗、周围血管性水肿、低钠血症;血管水肿、发热及过敏休克白细胞减少症、血小板减少症粒细胞缺乏症、全血细胞减少症;可逆性精神错乱、易激惹、抑郁攻击和幻觉;男子女性型乳房;口干、味觉异常、口炎念珠菌病;脱发光过敏、多形性红斑;肝性脑病先前有严重肝病者),黄疸性或非黄疸性肝炎肝衰竭;支气管痉挛;关节痛、肌痛、肌肉疲劳;间质性肾炎视力模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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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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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由胃排空延缓、胃食管反流、食道炎引起的消化不良症状:上腹胀闷感、腹胀、上腹疼痛;嗳气、胃肠胀气;恶心、 呕吐;由于反流引起的口腔和胃烧灼感。 2.各种原因引起的恶心、呕吐,如功能性、器质性、感染性、饮食性、放射性治疗或化疗;以及用多巴胺受体激动剂 (如左旋多巴、溴隐亭等)治疗帕金森氏症所引起的恶心、呕吐。 |
适用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应激性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和卓-艾综合症(胃泌素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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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临床试验表明本品的不良反应发生率小于7%。大多数不良反应在本品继续使用中可消失或被患者耐受,另外一些较严重的不良反应,如溢乳、男子乳房女性化、女性月经不调均与使用剂量有关,减少剂量或停止用药即可消失。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发生率为4.6%,口干(1.9%),头痛或偏头痛(1.2%),失眠、神经过敏、头晕、饥渴感、嗜睡、易怒(全部发生率小于1%)。消化系统:不良反应发生率为2.4%,腹部痉挛、腹泻、反流、食欲改变、恶心、胃灼热感、便秘(全部发生率小于1%)。内分泌系统:不良反应发生率为1.3%,面部潮红、乳痛、溢乳、男子乳房女性化、女性月经不调。 |
本品为H+,K+-ATP酶质子泵抑制剂,通过小肠吸收后,经血液循环,在胃壁浓集,从而抑制胃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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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升高催乳素水平,长期用药会维持高水平,但停药后可恢复正常。组织培养试验表明近三分之一的乳腺癌患者为体外泌乳素依赖,所以对于具有乳腺癌病史的患者应注意这一潜在因素。无论是临床研究还是流行病学研究都不能表明长期给予本品和乳腺肿瘤的发生有关。2.肾功能不全患者单次给药不需调整剂量,但重复给药时应根据肾功能损害的程度将服药频率减为每曰1~2次,同时剂量酌减。3.由于多潘立酮主要在肝脏代谢,故肝功能损害的患者慎用。4.心脏病患者(心律失常)以及接受化疗的肿瘤患者应用时需慎重,有可能加重心律紊乱。5.当抗酸剂或抑制胃酸分泌药物与本品合用时,前两类药不能在饭前服用,应于饭后服用,即不宜与本品同时服用。 |
1、使用不得超过7天,如症状未缓解或消失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两个月以内不得再次服用,如症状反复,应立即就医。3、本品在以下情况下请勿使用:吞咽困难或疼痛;呕血;便血或黑便。这些可能是严重情况的征兆,请咨询医师。4、肝功能不全或血象不正常的患者请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假如出现烧心持续或加重症状,请停用本品并去医院就诊。6、儿童使用本品应在医师指导下进行。7、孕期、哺乳期妇女慎用。8、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请立即就医。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