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补气养血,调经散寒。用于气血不足,虚弱消瘦,月经不调,行经腹痛,寒湿带下。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红参、当归、益母草、熟地黄、丹参、香附(醋制)、龟甲、地骨皮、延胡索(醋制)、莱菔子(炒)、白术(麸炒)、肉桂、木香、赤芍、甘草、小茴香(盐制)、续断、蒲黄、川芎、牛膝、鹿茸(去毛)、茯苓、鹿胎粉(或仔鹿粉)、阿胶、辅料为红糖。 |
本品主要成份为:维生素C。其化学名称为:L-抗坏血酸。 分子式:C6H3O6 分子量:176.13 |
|
生产企业 |
乌兰浩特中蒙制药有限公司 |
芜湖康奇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1732 |
国药准字H34023135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补气养血,调经散寒。用于气血不足,虚弱消瘦,月经不调,行经腹痛,寒湿带下。 |
(1)用于治疗坏血病,也可用于各种急慢性传染性疾病及紫癜等辅助治疗。(2)慢性铁中毒的治疗:维生素C促进去铁胺对铁的螯合,使铁排出加速。(3)特发性高铁血红蛋白症的治疗。(4)下列情况对维生素C的需要量增加:①病人接受慢性血液透析、胃肠道疾病(长期腹泻、胃或回肠切除术后)、结核病、癌症、溃疡病、甲状腺功能亢进、发热、感染、创伤、烧伤、手术等;②因严格控制或选择饮食,接受肠道外营养的病人,因营养不良,体重骤降,以及在妊娠期和哺乳期;③应用巴比妥类、四环素类、水杨酸类,或以维生素C作为泌尿系统酸化药时。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克,一日2次,温黄酒或温开水送下。 |
肌内或静脉注射,成人每次100~250mg,每日1~3次;小儿每日100~300mg,分次注射。救治克山病可用大剂量,由医师决定。 |
|
副作用 |
孕妇忌服。 |
制剂色泽变黄后不可应用。 |
|
禁忌 |
|
|
|
成分 |
补气养血,调经散寒。用于气血不足,虚弱消瘦,月经不调,行经腹痛,寒湿带下。 |
(1)用于治疗坏血病,也可用于各种急慢性传染性疾病及紫癜等辅助治疗。(2)慢性铁中毒的治疗:维生素C促进去铁胺对铁的螯合,使铁排出加速。(3)特发性高铁血红蛋白症的治疗。(4)下列情况对维生素C的需要量增加:①病人接受慢性血液透析、胃肠道疾病(长期腹泻、胃或回肠切除术后)、结核病、癌症、溃疡病、甲状腺功能亢进、发热、感染、创伤、烧伤、手术等;②因严格控制或选择饮食,接受肠道外营养的病人,因营养不良,体重骤降,以及在妊娠期和哺乳期;③应用巴比妥类、四环素类、水杨酸类,或以维生素C作为泌尿系统酸化药时。 |
|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本品为维生素类药。维生素C参与氨基酸代谢、神经递质的合成、胶原蛋白和组织细胞间质的合成,可降低毛细血管的通透性,加速血液的凝固,刺激凝血功能,促进铁在肠内吸收,促使血脂下降,增加对感染的抵抗力,参与解毒功能,且有抗组胺的作用及阻止致癌物质(亚硝胺)生成的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食寒凉、生冷食物。2.服吉尔吉鹿胎膏期间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不宜同时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3.糖尿病患者慎服。4.感冒时不宜服用本药。5.月经过多者不宜服用本药。6.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量少,或月经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应去医院就诊。7.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8.服药二周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维生素C对下列情况的作用未被证实:预防或治疗癌症、牙龈炎、化脓、出血、血尿、视网膜出血、抑郁症、龋齿、贫血、痤疮、不育症、衰老、动脉硬化、溃疡病、结核、痢疾、胶原性疾病、骨折、皮肤溃疡、枯草热、药物中毒、血管栓塞、感冒等。 2对诊断的干扰。大量应用将影响以下诊断性试验的结果: ①大便隐血可致假阳性; ②能干扰血清乳酸脱氢酶和血清转氨酶浓度的自动分析结果; ③尿糖(硫酸铜法)、葡萄糖(氧化酶法)均可致假阳性; ④尿中草酸盐、尿酸盐和半胱氨酸等浓度增高; ⑤血清胆红素浓度下降; ⑥尿pH下降。 3下列情况应慎用: ①半胱氨酸尿症; ②痛风; ③高草酸盐尿症; ④草酸盐沉积症; ⑤尿酸盐性肾结石; ⑥糖尿病(因维生素C可能干扰血糖定量); ⑦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 ⑧血色病; ⑨铁粒幼细胞性贫血或地中海贫血; ⑩镰形红细胞贫血。 4长期大量服用突然停药,有可能出现坏血病症状,故宜逐渐减量停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