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治疗原发性原发性高血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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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氯沙坦钾 |
活性成份沙库巴曲缬沙坦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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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诺华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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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33264 |
国药准字J2019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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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治疗原发性原发性高血压。 |
用于射血分数降低的慢性心力衰竭(NYHA Ⅱ-Ⅳ级,LVEF≤40%)成人患者,降低心血管死亡和心力衰竭住院的风险。沙库巴曲缬沙坦钠片可代替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ACEI)或血管紧张素Ⅱ受体拮抗剂(ARB),与其他心力衰竭治疗药物(例如:β受体阻断剂、利尿剂和盐皮质激素拮抗剂)合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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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可同其他抗高血压药物一起使用。本品可与或不与食物同时服用。通常起始和维持剂量为每天一次50mg。治疗3至6周可达到大降压效果。 |
诺欣妥可以与食物同服,或空腹服用(参见【药代动力学】)。由于与ACE抑制剂合用时存在血管性水肿的潜在风险,禁止诺欣妥与ACEI合用。如果从ACEI转换成诺欣妥,必须在停止ACE抑制剂治疗至少36小时之后才能开始应用诺欣妥(参见【禁忌】)。推荐诺欣妥起始剂量为每次100mg,每天两次。在目前未服用ACEI或血管紧张素II受体拮抗剂(ARB)的患者或服用低剂量上述药物的患者中,用药经验有限,推荐诺欣妥的起始剂量为50mg,每天两次。根据患者耐受情况,诺欣妥剂量应该每2至4周倍增一次,直至达到每次200mg每天两次的目标维持剂量。血钾水平>5.4mmol/l的患者不可开始给予诺欣妥治疗。SBP<100mmHg的患者,开始给予诺欣妥治疗时需慎重,注意监测血压变化。对于100mmHgSBP至110mmHg的患者,应考虑起始剂量为50mg,每天两次。如果患者出现不耐受诺欣妥的情况(收缩压95mmHg、症状性低血压、高钾血症、肾功能损害),建议调整合并用药,暂时降低诺欣妥剂量或停用诺欣妥(参见【注意事项】)。诺欣妥具有拮抗血管紧张素Ⅱ受体的活性,故不应与ARB合用(参见【注意事项】和【药物相互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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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氯沙坦钾胶囊(得立坦)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 |
诺欣妥可导致以下具有临床意义的不良反应:血管性水肿、低血压、肾功能损害、高钾血症,详见注意事项。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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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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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适用于治疗原发性原发性高血压。 |
用于射血分数降低的慢性心力衰竭(NYHA Ⅱ-Ⅳ级,LVEF≤40%)成人患者,降低心血管死亡和心力衰竭住院的风险。沙库巴曲缬沙坦钠片可代替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ACEI)或血管紧张素Ⅱ受体拮抗剂(ARB),与其他心力衰竭治疗药物(例如:β受体阻断剂、利尿剂和盐皮质激素拮抗剂)合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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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氯沙坦钾胶囊(得立坦)耐受性良好;不良反应轻微且短暂,尚未发生因药物不良反应而需终止治疗病例。应用氯沙坦钾胶囊(得立坦)时总的不良反应发生率与安慰剂类似。 在对原发性高血压的临床对照研究中,1%及以上用氯沙坦钾胶囊(得立坦)治疗的病人中,与药物有关、发生率比安慰剂高的唯一不良反应是头晕。另外,不足1%的病人发生与剂量有关的体位性低血压。尽管皮疹在对照临床试验中的发生率较安慰剂低,但也有个别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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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低血压及电解质/体液平衡失调 血管容量积不足的病人(例如应用大剂量利尿药治疗的病人),可发生症状性低血压。在使用氯沙坦钾胶囊(得立坦)治疗前应该纠正这些情况,或使用较低的起始剂量。(见用法用量)。 肝功能损害伤 药代动力学资料表明,肝硬化病人氯沙坦的血浆浓度明显增加,故对有肝功能损害病史的病人应该考虑使用较低剂量(见用法用量)。 肾功能损害伤 由于抑制了肾素?血管紧张素系统,已有关于敏感个体出现包括肾衰在内的肾功能的变化的报导;停止治疗后,这些肾功能的变化可以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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