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散风清热。用于风热头晕目眩,偏正头痛,鼻塞牙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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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川芎,白芷、石膏、薄荷、荆芥穗。 |
丹参酮粉,甲氧苄啶,维生素A,维生素E。辅料为乙二胺四乙酸二钠盐、卡波姆、丙二醇、卡必醇、月桂醇、尼泊金乙酯、三乙醇胺、乙醇、纯化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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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伊春金北药制药有限公司 |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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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3020766 |
国药准字Z201530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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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散风清热。用于风热头晕目眩,偏正头痛,鼻塞牙痛。 |
抑制皮脂腺分泌及痤疮杆菌生长。用于黑头、白头粉刺及脓疮型痤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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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丸,一日2次。 |
外用,涂敷患处,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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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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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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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散风清热。用于风热头晕目眩,偏正头痛,鼻塞牙痛。 |
抑制皮脂腺分泌及痤疮杆菌生长。用于黑头、白头粉刺及脓疮型痤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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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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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阴虚阳亢者不宜服用,其表现为眩晕,头胀痛,口苦,易怒,咽干,目赤,腰膝酸软。2、有肝脏疾病,肾脏疾病或其他较严重的慢性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或服用无效者应向医师咨询。4、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5、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忌烟酒、辛辣、油腻及腥发食物。 3.切忌以手挤压患处。 4.用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温热性药物。 5.以脓肿、囊肿、硬结为主的痤疮不宜使用。 6.用药期间不宜同时涂用化妆品或做皮肤美容护理。 7.用部位出现灼热感瘙痒,或红肿等表现,应停止使用,用温水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8.用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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