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散风清热。用于风热头晕目眩,偏正头痛,鼻塞牙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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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川芎,白芷、石膏、薄荷、荆芥穗。 |
本品主要成份为乙酰谷酰胺、氯化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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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伊春金北药制药有限公司 |
山东威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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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3020766 |
国药准字H200513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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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散风清热。用于风热头晕目眩,偏正头痛,鼻塞牙痛。 |
本品适用于脑外伤性昏迷、神经外科手术引起的昏迷、肝昏迷及偏瘫、高位截瘫、小儿麻痹后遗症、神经性头痛和腰痛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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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丸,一日2次。 |
静脉滴注,每次100mg-600mg,缓慢滴注。小儿剂量酌减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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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中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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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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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散风清热。用于风热头晕目眩,偏正头痛,鼻塞牙痛。 |
本品适用于脑外伤性昏迷、神经外科手术引起的昏迷、肝昏迷及偏瘫、高位截瘫、小儿麻痹后遗症、神经性头痛和腰痛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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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未见有关不良反应的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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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阴虚阳亢者不宜服用,其表现为眩晕,头胀痛,口苦,易怒,咽干,目赤,腰膝酸软。2、有肝脏疾病,肾脏疾病或其他较严重的慢性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或服用无效者应向医师咨询。4、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5、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使用前请详细检查,如发现药液浑浊或有异物,瓶体细微破裂、瓶盖松动等切勿使用。本品应一次用完,不得贮藏再用。 2、静滴时可能引起血压下降,使用时应注意。 3、当药液的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4、儿童用药:儿童使用本品应酌情减量或遵医嘱。 5、老年用药:尚无本品老年患者用药的研究资料,可参考【用法用量】和其他项下内容。 6、药物过量:尚无本品药物过量的研究资料和文献报道。一旦发生过量,应予以对症和支持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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