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散风清热。用于风热头晕目眩,偏正头痛,鼻塞牙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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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川芎,白芷、石膏、薄荷、荆芥穗。 |
本品主要成份为奥美拉唑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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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伊春金北药制药有限公司 |
AstraZenecaA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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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3020766 |
国药准字J200800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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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散风清热。用于风热头晕目眩,偏正头痛,鼻塞牙痛。 |
胃酸返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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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丸,一日2次。 |
口服。成人,一次1片,一日1次,必要时可加服1片,用温开水送服。本品必须整片吞服,不可咀嚼或压碎,更不可将本品压碎于食物中服用。如吞咽本品困难,可将其分散于水或果汁中,在30分钟内服用。【不良反应】多见:头痛、腹泻、恶心/呕吐、便秘、腹痛及腹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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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对奥美拉唑过敏者。2.与其他质子泵抑制剂一样,奥美拉唑不应与阿扎那韦合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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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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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散风清热。用于风热头晕目眩,偏正头痛,鼻塞牙痛。 |
胃酸返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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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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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阴虚阳亢者不宜服用,其表现为眩晕,头胀痛,口苦,易怒,咽干,目赤,腰膝酸软。2、有肝脏疾病,肾脏疾病或其他较严重的慢性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或服用无效者应向医师咨询。4、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5、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使用不得超过7天,如症状未缓解或消失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两个月以内不得再次服用,如症状反复,应立即就医。3.本品在以下情况下请勿使用:吞咽困难或疼痛;呕血;便血或黑便。这些可能是严重情况的征兆,请咨询医师。4.肝功能不全或血象不正常的患者请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假如出现烧心持续或加重症状,请停用本品并去医院就诊。6.儿童使用本品应在医师指导下进行。7.孕期、哺乳期妇女慎用。8.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请立即就医。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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